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关于做好高台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6〕6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研究审定,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牵头 3 个,配合 3 个)
(一)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6年8月至9月
2.检查对象:一般危化品生产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5.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气象局和卫生健康局
6.检查内容:对全县6户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检查。
(二)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6年5月至6月
2.检查对象:机械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5.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
6.检查内容:对全县机械企业的联合抽查检查。
(三)对烟花爆竹零售和批发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6年6月至7月
2.检查对象:烟花爆竹零售和批发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5.配合部门: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
6.检查内容:对全县7户零售专卖店和1户批发企业的联合抽查检查。
(四)对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6年7月至9月
2.检查对象:爆破作业单位
3.抽查比例:100%
4.发起部门:高台县公安局
5.配合部门:工信和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6.检查内容:配合公安局完成爆破作业单位的联合抽查检查。
(五)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6年7月至9月
2.检查对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3.抽查比例:15%
4.发起部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5.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
6.检查内容:配合张掖市生态环保局高台分局完成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工贸企业的联合抽查检查。
(六)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6年5月至8月
2.检查对象:建筑施工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住建局
5.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水务局
6.检查内容:配合住建局完成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联合抽查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夯实抽查工作基础。按照《高台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2.严格规范实施检查。牵头任务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3.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4.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