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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吉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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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5-0054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11-20 16:07:52
是否有效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杨吉刚遗失坐落于高台合黎乡五三村九社11号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号:甘(2020)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11517号,面积:564.70/185.97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杨吉刚

坐    落:高台合黎乡五三村九社11号

证    号:甘(2020)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11517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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