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郭建福、冯小玲遗失坐落于高台县城关镇南后街奇正商业步行街1号楼三单元502室房屋产权证书一本(证号:高房权私字第7627号,面积:117.47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郭建福、冯小玲
坐 落:高台县城关镇南后街奇正商业步行街1号楼三单元502室
证 号:高房权私字第7627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