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方大贤遗失坐落于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南路15#水利局住宅楼3号楼二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本(证号:高房权私字第1976号,面积:88.9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方大贤
坐 落: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南路15#水利局住宅楼3号楼二单元202室
证 号:高房产私字第1976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