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自然资源

关于赵光华、张丽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8/2026-0022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5-19 09:26:53
是否有效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赵光华、张丽梅遗失坐落于高台县东环路祥和苑14号楼一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号:甘(2022)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36319号,面积101.37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赵光华、张丽梅

坐    落:高台县东环路祥和苑14号楼一单元101室

证    号:甘(2022)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36319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