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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培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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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6-0025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6-09 14:54:48
是否有效

因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杨 培 同遗失坐落于高台县巷道农场碱泉桥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本(证号:高国用(2010)字第120号),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杨 培 同

坐    落:高台县巷道农场碱泉桥南侧

证    号:高国用(2010)字第120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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