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郭兴斌遗失坐落于张掖市高台县新坝乡曙光村十一社07号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号:甘(2021)高台县0034161号,面积330/52.92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郭兴斌
坐 落:张掖市高台县新坝乡曙光村十一社07号
证 号:甘(2021)高台县0034161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