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秀娟为高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 蕾为高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龚占辉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单兴宁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玉梅为高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马慧芸为高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潘海龙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黄多孝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孔瑞东为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玉龙为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 帆为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夏玉雷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宣化法庭庭长;
王建兵为高台县人民法院南华法庭副庭长。
免去:
牛红霞的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邱进福的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夏玉雷的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尹建功的高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多孝的高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潘海龙的高台县人民法院宣化法庭副庭长职务;
孔瑞东的高台县人民法院南华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