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1-2月份限额以上商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高台县统计局2019年04月15日

一、指标完成情况
      高台县1-2月份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976.1万元,同比增长11.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完成2750.3万元,同比增长11.3%;餐饮收入完成225.8万元,同比增长20.2%。
      二、运行基本情况
      1.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差异较大。1-2月份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拉动较大,同比增长73.9%;其他室内装饰材料运行平稳,同比增长11.2%;粮油食品类增长明显,同比增长20%;汽车类市场疲软、销售额大幅下滑,同比下降-69.7%。
       2.重点商贸企业及个体户运行完成情况。目前,限额以上批零销售额运行情况较好的企业分别是:顺兴石化有限公司、辰运商贸有限公司、西部天地时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鸿丰商贸有限公司、志华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洁源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社零总额同比增长113.6%;住餐企业及个体户营业额经营情况较好的分别是:新世纪大酒店、高台宾馆,宇阳大酒店、湘满楼菜馆二分店完成营业额同比增长34.1%。
       3.重点商贸企业拉动因素。一是部分在库老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如:西部天地时代购物广场、鸿丰商贸有限公司在全县区域内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家用百货应有尽有、价格优惠,吸引了诸多游客及当地居民的消费。二是室内装饰材料类销售回暖明显。比如:随着乡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到城镇买楼房的居民成增长趋势,装修旺季到来,辰运商贸、志华钢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材料种类多,订单量增加,所以营业额有所增加。三是住餐行业经营理念得到转变营业额大幅增长。如:新世纪大酒店进行搬迁装修,酒店环境优越、档次提升,消费群体有所增加,以及部分个体餐饮户对菜品的不断创新,而居民消费多选择具有特色菜品、独特口味、性价比高的酒店就餐,给我县社零总额带来增长点。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限上企业行业结构不合理
       一是重点行业商品零售额占比大。根据限上商品零售类表,石油制品类零售额占比最大,1-2月份石油及制品类占比53.9%,其他室内装饰材料类占比10%,粮油食品类占比12.2%,汽车类零售额占比最低为0.03%。石油及制品类和粮油类两个类别零售额占我县限上企业零售额比重超过了66.2%。目前我县共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4家、个体户12家,其中批发业企业3家,零售业企业9家,住宿业企业2家,零售业大个体7家,餐饮业大个体3家,住宿业大个体2家。1-2月份,批发零售业限上单位销售额占限上单位零售总额的93.4%;住宿和餐饮业限上单位营业额占限上单位零售总额的10.3%。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份额小,因此,造成商贸业比例严重失调。
二是重点企业商品零售额占比重。我县26户限上企业及个体户,其中企业为14户,重点企业6户,分别是顺兴石化有限公司、洁源燃气销售有限公司、西部天地时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辰运商贸有限公司、鸿丰商贸有限公司、志华钢材销售有限公司。1-2月限额以上零售额总和占比我县零售额总量的60.4%。
       2.部分批发企业季节性导致销售收入缩水
       1-2月份,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34.2%,批发业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部分企业属于农产品种植企业,由于栽种早,以及气候原因,目前可收获农产品较少,其次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本月发生销售收入较少。
       3.住餐类宾馆设施成旧发展滞后
       我县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餐饮住宿业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限额以上住餐企业及个体缺乏竞争力。如我县景毓宾馆、天源酒店因经营时间长,常年没有进行装修,消费群体都喜欢入住新开业、装修档次高的酒店,所以入住率就餐率下降,导致客流量减少。
       4.部分退库企业直接影响零售额
      原因:企业转型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零售额逐渐减少,2月份以退出限上企业;而有些企业属于停业,退库需保留基数一年,退库企业基数的保留直接影响每月增速。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1.加快四上企业入库工作进度。发挥部门合力,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监控力度,随时掌握企业经营规模、营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完善培育企业信息库,对张掖九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高台县广汇梧桐泉加气站、高台县凝德堂药店等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及个体进行重点扶持培育,确保达标,及时入库。
       2.餐饮企业要“改头换面”。一是装修升级,改善消费环境;二是随着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品质型、个性化消费成为时尚,所以企业应当调整策略,推出自己的主打品牌,个性化消费品,紧紧抓住人们消费的神经;二是规模较大餐饮企业,要降“格”促消,主动适应大众消费。
       3.加强入统企业统计人员知识培训。由统计部门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及业务培训,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做到每月数据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