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商贸经济随着消费模式的不断创新和消费热点的变化,消费品市场动能得以释放,消费转型升级加快,进一步激发了商贸流通行业经济发展活力,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总体呈现出稳健运行态势。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6.72亿元,同比增长8.1%,全市排名第三。按城乡区域划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29亿元,同比增长9.3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42亿元,同比增长6.14%。按行业结构划分:四大行业中,批发业完成销售额4.81亿元,同比增长8.2%;零售业完成销售额24.38亿元,同比增长10.5%;住宿业完成营业额0.47亿元,同比增长8.3%;餐饮业完成营业额2.21亿元,同比增长12%。
二、主要特点
1.消费品市场温和增长。2019年各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平稳,波动幅度较小。各季度完成情况分别为:一季度4.31亿元,同比增长7.9%;二季度4.67亿元,同比增长7.8%;三季度4.48亿元,同比增长7.3%;四季度4.72亿元,同比增长7.3%。因各季度消费品市场消费热点的不断转移,确保了消费额的平稳增长,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2.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稳中有升,消费层次逐步提升。全县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分类销售额的情况看,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粮油、食品类商品同比增长6.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增长14%,日用品类同比增长17.8%,烟酒类同比增长36.9%;销售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1.5%;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46.8%,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81.1%;部分零售指标的正常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消费市场的活跃发展。
3.城乡消费各有特色,城镇零售额增速高于乡村。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消费观念正在向现代消费观念转变,人们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正发生着明显的改变,特别是享受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需求不断上升。城镇零售额完成10.29亿元,同比增长9.35%,而在淡、旺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强的农村消费市场,随着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和农村消费群体明显扩大,农村市场购买力不断增强,市场消费的多样性也逐步显现,乡村零售总额完成6.23亿元,同比增长6.14%;农村消费群体仍然较大,农村市场潜力巨大。
4.小微企业释放活力,助推限下消费市场发展。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由于规模较小、资本占有量不大、经营灵活等特点,随市场变化而随时调整经营模式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全县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零售额同比增长7.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3个百分点,带动了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
三、消费品市场运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限上批零企业及个体户销售额总量回落。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经营压力依旧存在,思路和模式待改变。由于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负担过重,经营难度持续加大,加之原材料价格、人均工资攀升以及市场竞争形势严峻,致使效益下滑,生意冷淡。二是传统零售分流,实体销售增长乏力。随着越来越多的居民加入网购行列,爱心超市、菜篮子店等,对实体店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导致经营压力不断增加,销售额小幅回落。三是燃油市场竞争激烈,影响销售额的后续增长。由于竞争主体增多受周边新增加油站点的排挤,个别限上企业及个体户燃油价格处于劣势,消费群体明显缩小,导致销售额下滑。
2.限额以上消费市场行业结构单一,缺乏消费热点。零售业市场拉动主力单一,行业占比不平衡,尤其是石油及制品类销售额占比较大,占限上社零总额的55.1%,而家用类、电器类、汽车类及其他行业类别的支撑作用并不明显,增速持续下滑。
3.限上企业规模小,入库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部分规模较大的商贸企业因经营模式不符合入库要求,导致无法纳入统计。如:一些商场,因为没有统一收银或无统一的财务账目,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和场租费等,按照统计制度不能纳入限上贸易单位。二是部分企业因财务资料反映的数据接近入库标准,但入库意愿并不强烈,导致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困难重重。
4.住宿餐饮行业限上企业少,不能全面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目前,纳入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仅5家,实现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1738.1万元,同比下降1.9%。主要原因是行业内限额以上入库住餐企业偏少,规模偏小,不仅不能真实反映旅游业大发展带来的住餐行业良好发展局面,而且会因个别企业业绩下滑对整个行业的数据造成较大影响。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1.注入新鲜血液,强化限上企业支撑作用。一是要围绕“做大做强”企业的核心目标,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规模较大、管理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提高限上企业在社零总额中的占比份额,增强限上企业活力。二是要有计划的培育壮大限下企业,做好由“下”转“上”的工作。三是要重视个体户发展,进一步推进个体户转企业,引导达到限额标准的个体户注册转为法人企业。
2.大力宣传四上企业扶持政策,做到应统尽统。企业主要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存在怕露富,怕交税的顾虑,入库意愿不强烈,同时,存在一个企业多套财务报表的情况。建议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彻底摸清辖区企业的底数,对于经营情况稳定,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及时入统,客观反映我县社会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
3.加大监测力度,积极培育不同行业类别的商贸企业入库。一是充分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筛查各行业近限企业名单,作为下一步入库培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平时监测力度,达到限额标准,立即入统。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税务部门积极协作,筛选和排摸营业收入达到限上标准和接近限上标准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做好新增入库准备,将达标企业应统尽统。
4.做好贸易业企业年度审核确认工作。一是及时分析预警企业发展情况,通过退库,及时清理僵尸企业。二是对已达到限上标准但尚未纳入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重点培育,争取将其纳入,尤其是四经普排查出来的符合入库条件的贸易业企业,及早入手,按时入库,确保应统尽统,真实、准确反映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