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高台县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高台县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3个,比2013年末增长22.93%;从业人员2820人,比2013年末下降54.7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93个,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个,占全部企业的0.52%;有限责任公司18个,占9.33%;股份有限公司4个,占2.07%;私营企业166个,占86.01%;其他企业4个,占2.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95%,有限责任公司占19.57%,股份有限公司占2.3%,私营企业占75.65%;其他企业占0.53%。(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5个,制造业14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4个,分别占12.95%、74.61%和12.4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17%、12.44%和10.3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0.25%,制造业占69.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62%、15.6%和15.5%(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6653.10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9.38%。负债合计429138.1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115.94万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43个,从业人员38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43.33%和下降9.6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43个,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75%,股份有限公司占0.29%,私营企业占90.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19.52%,股份有限公司占0.31%,私营企业占80.17%(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9.6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28%,建筑安装业占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5.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3.9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8%,建筑安装业占2.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97%(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654.4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28.23%。负债合计52118.5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690.61万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