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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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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0/2020-00037
文号
关键词
企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相关产业;产业;R&D;战略性;制造;文化;经济普查;生产活动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9-18 17:13:39
是否有效

高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高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高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0.3%。其中,新材料产业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生物产业3个,占40%;节能环保产业1个,占10%。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4.5%。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07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5817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5.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6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0%。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31个,从业人员806人,资产总计61562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87个,从业人员596人,资产总计4434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57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210人,全年支出(费用)4643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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