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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10月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情况分析

高台县统计局2020年12月07日

一、指标完成情况

10月份,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893.6万元,同比下降25.7%。从行业结构来看:四大行业中,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6.7%;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同比下降20.6%;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2.7%;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1.5%。

二、拉动因素

1.促消费活动成效显著,销售额稳步增长。本月部分企业因商场升级调整重新开业周年活动及“国庆节、中秋”双节的到来,策划实施一系列大型促销活动,刺激消费群,吸引目标消费群及潜在的消费群,最大限度地扩大销售额,个别通过公司自有微信平台及外部自媒体平台的宣传方式,进行微信朋友圈持续转发,增加了商场的客流量,以驱动销售额增长,预计本月销售额同比增长16%左右。

2.新零售和新业态快速发展成为亮点。随着全县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形式促进农产品销售,已经成为农产品营销的创新,补上了传统农产品营销的短板,对缓解农产品卖难、助力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有网红带货,让直播成了“新农活”,为农产品销售找到了新出路。本月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中涉及果品类、蔬菜类、肉禽蛋类销售额同比增长23.5%、40.9和24.2%,增速比9月份能提高1.3、0.2和0.7个百分点。

3.居住类商品消费由降转升。一是房地产销售市场有所升温,带动居住类商品消费继续快速增长;二是房屋装修正值旺季,部分企业通过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巨惠”等促销活动,拉动现阶段装修需求的客户量大幅增长,日均签单量增加,且能享受丰厚礼遇,活动期间预计销售额提升11%左右。

4.限额以上餐饮业有所回温。大众餐饮人气兴旺,价廉物美受青睐,我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纷纷借此机会开展了以美食推广、打折促销、绿色促销等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婚宴消费在十一期间呈现刚性的特征,婚宴订餐占到餐饮营业额的七成左右,拉动住宿餐饮业消费增长。个别商家调整定位,推出便民实惠、面向大众的旅游餐、亲朋小聚餐等套餐组合,利用互联网平台“饿了么”、“美团外卖”等提供网上订餐,实现外卖和半成品等特色化、个性定制服务,促进了营业额的不断增长。

三、制约因素

1.批发类企业经营情况继续呈下降趋势。一是销售季节性影响销售额增长。由于个别公司10月份对玉米进行了收购,收购来的玉米目前正在晾晒、脱离过程中,还没有到加工、包装、销售这一环节,所以本月没有发生销售交易,销售额同比下降5.6%,致使销售额有所下滑。二是收购减少销售额呈下滑趋势。如个别企业10月份本收购商品玉米等待市场价格上涨稳定再销售,加之2019年公司有县储小麦轮换期,使得销售额增加,2020年没有要轮换储备任务,所以本月没有营业额,销售额同比下降37.8%,直影响批发业的增幅。

2.金属材料类销售行业经营难度加大,增速趋缓。主要原因:一是市场萎缩,销量下降。本县房地产业当年开工楼盘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且周边建筑业市场的当年开工量也有所减少,导致销量下滑;二是竞争激烈,企业客户有所流失。由于本地销售同类建筑建材的同行较多,三角债现象严重,流动资金匮乏,无力购置建材,销售前景并不乐观,致使本月销售额数据过低,至目前,2家钢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30.3和%45.6%,年底有退库的可能性,这将严重影响批发业销售额的增长。

3.燃油燃气类效益下滑。限上零售企业商品类别较少,石油制品占零售市场份额大,其增长的快慢是制约限上零售额增速高低的关键因素。个别加油加气站作为上游企业,低油气价对油品的销售影响较大,目前油气品价格下调频繁,以及滨河新区加油站将自己的经营站点转卖给别人,该产业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未注销属于暂停营业状态,致使销售额下滑幅度较大,预计为年底退库企业。其次燃油市场竞争激烈,竞争主体增多受周边新增加油站点的排挤,使顺兴石化、广汇天然气限上企业燃油价格处于劣势,消费群体明显缩小,导致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49.5%和29.4%。截止10月末,全县4户石油制品类企业及个体户销售额总量为7189.1万元,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580.9万元,同比下降43.7%,占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3%,下拉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个百分点。            

4.住宿业企业仍未负增长态势。本月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2.7%。原因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来高台旅游人数大幅减少,为减少人员聚集,各类会议、培训明显减少,住宿单位收入来源锐减。同时,为吸引客源采取房间升级打折的促销方式,标间价格普遍下降,部分房间价格下降幅度超过50%,加上个别宾馆服务意识不到位,没有及时随市场的需求进行翻新装修,而消费群体都喜欢环境优越的住房,无法吸引消费都者,导致客流量减少。

四、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在对已入库企业强筋壮骨的同时,要持续加大对全县“四下”企业摸底调查力度,加强对拟入库企业尤其是重点服务业的监测和培育。重视对住宿餐饮业大个体户“个转企”的工作,建立个体户动态监测库,督促每年能有一定数量的大个体通过“个转企”纳入限上统计,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2.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引导美团、饿了么等互联网平台建立线上建店快速通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经营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消费券,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会会员,以实际行动带头开展自费消费,并号召发动亲属、朋友积极进行消费,引导并带动全社会消费。

3.鼓励住餐企业开展线上业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住宿、餐饮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探索发展线上经营,加速线上业务进程,开拓在线经济运营新模式。开展线上外卖、自有平台打造、联动社区商超、推动半成品速食生产等新形式,进一步推进新住宿、新餐饮与新零售融合发展。

4.抓住消费扶贫月机遇,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在全县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中,帮助和引导限上批零企业纳入消费扶贫企业名录,在淘宝等电商平台甘肃扶贫消费产品线上售卖专区,在限上商超和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充分发挥节日市场效应,鼓励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参与“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开展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