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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化旅游消费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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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0/2021-0008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03 16:58:12
是否有效

为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查找发现制约人民群众文旅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提出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的有关建议,挖掘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综合县内调研以及调研座谈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此调研分析。

一、主要发展情况

(一)文化旅游市场情况。2020年,完成旅游接待人数316.56万人次,同比下降22.73%,旅游综合收入同比下降32.42%。2021年,预计完成旅游接待人数372.76万人次 ,同比增长32.82%;旅游综合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0.8%,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20年,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受疫情的影响,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指标较为缓慢。2021年,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相对比2020年好一点,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还是有一定差距,来高游客数量下滑,旅游市场疲软,游客消费明显不足,带动消费群体较少。

(二)文旅企业发展情况。文旅产业对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呈现出:响应很快,冲击面广,受创重深,影响深远等特征。封城、封路、封村等全面阻隔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也使得旅游业基本上旅游客流全面阻断,旅游业基本停顿,旅游经济业绩断崖式下降,2021年、2022年先后2次景区网吧、KTV、电影院、星级宾馆等文旅企业57家,旅游企业几乎全面停业。为适应疫情后新形势和消费需求品质化、个性化需求,推进各类文旅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天宇、九发、祁连葡萄酒庄等企业在天猫、京东等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整合优化产业链,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品牌化发展。鼓励仅通过线下销售的文旅企业建立线上展示中心,通过快手、抖音等平台直播带货,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化解疫情带来的深度影响。

(三)文旅消费发展环境情况。受疫情叠加、内循环新格局影响,文旅产业的创新变革加速,文旅消费愈加呈现迥异于过往而日渐更新的现象与走向。单以当下境况来说,文旅新消费格局至少有两个较显性的现象:本地游、周边游主流趋势将维持更长时间;休闲度假需求作为消费升级的直接体现,整体走高。针对这一现象,我县打造以红西路军纪念馆、红色记忆博物馆等红色旅游景区景点为核心,带动湿地生态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全域旅游格局,推动本地游、周边游提档升级。对外着力延伸旅游链条,加强与省内外知名旅行社、红色旅游景点的深度合作,联合推出了以“踏寻总书记足迹”“播撒红色火种,从南梁到高台”和“高举红色旗帜、弘扬西路军精神”等串联高台的全省范围内精品线路,推动形成大旅游格局。同时,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改善文旅供给和消费促进政策。扎实推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只跑一次”改革模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按照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行政许可受理服务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针对22项行政许可事项印制了办事指南,将申办所需要的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布。持续推进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普惠政策“不来即享”制度,督促指导全县文旅企业注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通市场主体。通过行政许可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权力运行制度,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严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确保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复工企业的具体范围、类别和复工条件进行了细化指引,精心指导企业制定复工方案、防控预案,扎实做好经营场所消毒,防控物资储备、防疫措施培训等系列准备工作,行业复工复产工作井然有序,受到企业好评。同时,做好市场监管基础工作,坚持日常检查、专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较小,入库难问题依然存在。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入库标准为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经摸排,大部分文化产业企业还处于积累起步阶段,资金分散、效益较低,不符合入库标准,且入库意愿并不强烈,导致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入库工作困难重重。

二是文化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目前,文化产业发展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骨干文化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规上企业优势不明显,发展动力不足,加之受疫情影响较大,省市需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引导激励,以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

三是骨干企业对产业增加值的支撑有限。全县258家文化企业中,规上企业只有1家,骨干企业正处于做大阶段。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娱乐活动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对文化产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较低。其余企业总体呈现人数少、资金分散、效益较低特征,发展后劲和动力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加大培育力度,加快文化企业规模化建设。统筹规划,下大力气抓现有规下企业发展,多方吸引雄厚资金、经营策略和营销人才,为企业发展增添新生力量;因企施策,对一些成长性好、带动性强、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加快要素集聚,实现集群发展;积极扶持体现地方特色的新民营文化企业,形成专业特色鲜明的民营文化产业板块。充分发挥县文化产业企业培育入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对文化企业的监管力度,动态掌握企业经营规模、营业收入等情况,完善培育企业信息库,结合四经普数据做好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的摸底、入库工作,对符合入库要求的文化企业应统尽统。重点培育扶持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力争早日跨入规上行列。

(二)加强政企对接,引导文化企业渡过难关。摸清县内文化产业企业发展现状,加强国家和省、市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对接,通过线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方式,加强企业应对能力,帮助解决文化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鼓励文化企业树立打破瓶颈、转型发展的信心。鼓励甘肃表是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持续研发文创产品,不断开拓县外市场,扩大文化旅游产品生产规模,提高文化企业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动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大湖湾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和红色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园区文化建设内容,提升园区文化档次。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化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放宽企业转型升级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进度,将转企工作推向深入,增加全县文化企业总量。

四、意见建议

一是实行减免场地租赁费用优惠政策。建议对文旅企业场地租用费用实行减免或费用减半收取。租用国有房产及资产经营的,由政府出台政策给予落实;租用私营房产及资产经营的,可采取政府减免房产租赁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方式在年度内抵扣落实;利用自有房产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比照以上减免政策有财政支出落实。

二是实行减免网费、电视收视费、水电费的优惠政策。先后关停期间都是旺季,受疫情影响预估景区、宾馆每天损失5万多元。建议对租用电信、移动的网费,电视收视费,水电费给予减免或减半收取。

三是建议可以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在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临时性财政补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旅游专项基金、财政贴息贷款、缓缴或少缴政府资源补偿费等方面给予旅游企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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