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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台县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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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0/2022-0001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高台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3-24 17:34:36
是否有效

2021年,高台县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调查对象的大力配合下,高台县统计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完成了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一、营业性运输车辆情况

2021年运输车辆共计1954辆,同比下降5.32%。按营运性质分类客车117辆,比2020年减少2辆,汽油载客汽车已基本没有;出租车147辆,与去年持平;货车1690辆,同比下降6.01%。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载货柴油车辆增加较多,其中:柴油载货1457辆,比去年增加99辆、20吨以上大吨位的柴油载货7辆,比去年同期增加4辆,Ⅳ8吨<X≤20吨载货柴油车辆减少较多。

二、营业性运输车辆样本调查情况。

(一)调查样本情况。市局下发我县样本数为19辆,实际上报19辆,其中载客汽车3辆,载货汽车16辆。从燃油类型看,载客汽车Ⅰ类柴油(7座<X≤15座)和载货汽车Ⅱ类汽油(X≥2吨),未能完成市局下达的样本量。

(二)完成目标情况。因经济发展因素,部分车型在不断减少,因此,实际调查中,部分车型与上级分解的要求有一定出入。具体为:一是在载客汽车能源消费调查中,汽油车没有,柴油车15座以下的没有,15座<X≤30座的柴油车2辆,x≥30座的柴油车1辆,没有天然气载客汽车;二是在载货汽车能源消费调查中,总车辆数与上级要求不变,即:没有X>2吨的汽油车,X≤2吨的汽油车3辆,X≤2吨的柴油车2辆, 2吨<X≤4吨的柴油车2辆,4吨<X≤8吨的柴油车2辆,8吨<X<20吨的柴油车2辆,x≥30吨的柴油车2辆,天然气车3辆。

(三)百公里耗油情况。对所调查车辆通过程序内和导出汇总表的多次审核,其百公里耗油量均在合理范围之内。

三、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部分车型搜集困难。随着经济发展或车主出于成本的考虑,部分车型逐渐被淘汰,但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样本量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出入,需做适当调整。

(二)部分调查对象配合度低。由于汽车能源消费调查涉及车主的姓名和电话等个人信息,部分车主心存疑虑,担心调查结果与税费有关,不愿意支持、配合调查,给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带来困难。

(三)数据准确搜集难。在调查过程中,问及车辆司机有关主要能源消费指标时,大部分都没有记账习惯,只能提供大概的百公里耗油量和全年行驶里程数,细节数据需要调查员进行评估测算,这给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带来一定影响。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调查样本单位配合度。一是要向车主宣传交通能源消费调查的意义,既要强调统计调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更要介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调查信息应予以保密的责任,通过与车主沟通宣传,打消车主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提高车主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对车主加强报表填报指导,适当给予车主一定的补贴或纪念品,充分调动车主积极性,提高调查报表的填报质量。

(二)注重组织调查,保证数据质量。加强与交通等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实地查找车辆,现场登记核算、填写调查表、比对核实,对有疑问的数据及时询问确认,确保数据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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