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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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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0/2025-0001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10-27 16:29:24
是否有效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高台县统计局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张政发〔2023〕12号)、《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高政发〔2023〕16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高台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3月16日,成立了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主抓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3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的认知度和配合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4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高台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此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县全面、准确地掌握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决策依据。普查数据不仅清晰地反映了我县现有产业的规模与布局,还为识别新兴产业、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有助于我县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更好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科学规范实施

为确保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在普查筹备阶段,县普查办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普查试点工作,选派业务骨干赴试点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县实际,对普查方案进行多轮优化完善。同时,大力开展普查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上传,同时为普查对象提供便捷网络自主填报渠道。针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推广使用电子统计台账,规范数据记录,提高数据整理与分析效率。在普查实施阶段,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流程与规范,加强对普查人员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普查员按照“先清查、后登记”的流程,对清查底册中的单位逐一核实,确保普查对象界定准确。在数据采集过程中,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按照指标解释与填报要求进行操作,杜绝随意填报、虚假填报等行为,保障普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即采即审,运用大数据分析、逻辑审核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中的异常值与逻辑错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集中梳理难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开展源头数据自查自纠,联动审核,全面对比分析,强化数据审核验收,重点在数量上对比分析底册单位与普查登记单位的差异性,在指标上对比分析普查数据的合理性和匹配性,在质量上集中审核分析纸质普查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的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县9个镇的10个普查小区280多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我县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均在规定的合格标准之内。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27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6.64%,从业人员24433人,增长28.29%;个体经营户9424个,从业人员16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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