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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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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0/2025-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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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10-27 16:40:59
是否有效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高台县统计局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56个,比2018年末增长32.64%;从业人员3384人,比2018年末增长20.0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55个,占99.61%;港澳台投资企业1个,占0.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333人,占98.49%;港澳台投资企业51人,占1.51%(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6

3384

内资企业

255

3333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5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1个,制造业18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2个,分别占8.21%、71.48%和20.3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01%、14.06%和11.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69人,制造业2651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64人,分别占7.95%、78.33%和11.9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32%、12.02%和11.88%(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6

338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1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8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

26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6

402

食品制造业

8

7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

86

纺织业

2

1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

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9

3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40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

620

医药制造业

6

19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

8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9

36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36

金属制品业

20

131

通用设备制造业

5

138

专用设备制造业

4

2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

2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

1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1

30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

2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1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2840.6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79%;负债合计1061774.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42%。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2231.17万元,比2018年增长209.29%(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412840.63

1061774.93

362231.1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4.00

0.00

3.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58.90

140.00

15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56477.45

34870.38

19146.25

农副食品加工业

53005.08

32643.77

47084.84

食品制造业

48723.60

22196.90

7003.1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8741.90

9633.70

1689.00

纺织业

49.50

0.00

45.9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5.10

81.90

17.3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7727.76

2995.90

345.4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5.00

0.00

53.8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97354.60

156366.20

84959.5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8930.70

94009.70

41912.10

医药制造业

27148.30

15356.40

11221.5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671.95

4188.00

1542.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5276.97

33137.99

24626.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54.70

825.10

2487.70

金属制品业

22334.07

15471.08

13446.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66926.30

58713.90

21094.6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847.50

2438.60

194.7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790.20

15882.00

12940.5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49.00

0.00

40.0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44.00

14.50

718.8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98279.40

545853.90

64359.4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0167.70

11671.40

1576.5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256.95

5283.61

5573.10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萤石

36148.00

石英砂

188913.00

饲料

6948.19

食用盐

1089.00

葡萄酒

千升

967.47

化学试剂

8055.55

塑料管、板、型材

215.00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86814.95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万千瓦时

78159.52

    其中:太阳能发电量

万千瓦时

78159.5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584个,比2018年末增长69.97%;从业人员3884人,比2018年末下降0.1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84个,占100%;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884人,占1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4

3884

内资企业

584

388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3.3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73%,建筑安装业占8.0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8.8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9.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3.08%,建筑安装业占5.7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1.30%(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4

3884

房屋建筑业

195

1936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2

1285

建筑安装业

47

22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10

4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1676.9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42%;负债合计125450.3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0.7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537.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1.05%(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21676.98

125450.39

117537.76

房屋建筑业

162085.34

93755.81

68185.65

土木工程建筑业

49917.63

27341.22

40001.27

建筑安装业

3358.12

2297.98

3505.1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315.89

2055.38

5845.68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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