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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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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0/2025-0001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10-27 17:04:41
是否有效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高台县统计局

高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753个,从业人员29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11%和93.7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23%,零售业占40.7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9.60%,零售业占40.40%(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631.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9.96%;负债合计114175.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5.36%。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642.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3.64%(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39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7.30%和59.51%(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528.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37%;负债合计74751.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91.6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0.07%(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3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71%和145.7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68%,餐饮业占76.3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8.03%,餐饮业占71.97%(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55.8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0.73%;负债合计2264.0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3.43%。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31.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44.58%(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10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3.75%和49.01%(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82.19万元,比2018年下降86.40%;负债合计672.6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3.33%。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4.8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7.99%(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3个,比2018年末增长23.8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8个,比2018年末下降15.15%;物业管理企业32个,比2018年末增长33.3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个,比2018年末增长5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52人,与2018年末持平。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1人,比2018年末下降33.21%;物业管理企业23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50%和100.00%(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618.4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0094.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81%;物业管理企业5040.5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7%;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4520.9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4.79%。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6389.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6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847.4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7.77%(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42个,从业人员215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11%和212.9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64%,商务服务业占85.3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6.14%,商务服务业占83.86%(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445.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27.6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137.75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308.05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6.28%和341.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944.3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1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351.0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02.67%(详见表4-18)。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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