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经高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参与城区居民小区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按要求继续做好值守工作。县政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全部开放,提倡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严格落实人员限流等防控要求。
二、取消县乡道路、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继续关闭G30连霍高速梧桐泉出口,保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县界交通检疫站(点)。
三、恢复县内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网约车运营,乘客间隔就座,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严格落实定期消杀、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不得驶离县境,市际、县际客运班线继续暂停运营。
四、城区居民小区在查验“两码一证”等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居民群众正常出入。取消镇域间检疫卡口。发挥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做好对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排查管理等工作。
五、除宾馆酒店、集贸市场、赶集、诊所暂停营业以外,其他商场、超市和个体经营门店等全面恢复正常营业。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人员扫码测温、出入登记、佩戴口罩、“一米线”和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六、红西路军纪念馆、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继续暂停开放,KTV、网吧、健身房、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等聚集性公共文化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七、各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教育局提前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前准备工作。
八、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县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九、本通告自2021年11月8日起执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高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