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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高台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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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2-00031
文号
高安委办发〔2022〕4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6-10 09:50:00
是否有效

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驻单位、企业

现将《高台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高台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张安委办发〔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力促全县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

1.突出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压茬学的方式,将专题学习向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突出专题宣讲。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抓好“三个一”专题宣讲,即提请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3.突出专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持续报道各镇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新举措、新成效,充分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广经验成果。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紧盯职责宣传环节。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集中组织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知责明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督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

2.紧盯以案普法环节。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环节。要深入推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查隐患、找问题、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设置线上答题、有奖竞猜互动环节,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3.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旅游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复盘生产安全事故、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当前全县开展的“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走深走实

1.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镇各部门单位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见行见效。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2.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活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曝光台,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12345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一12月,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付出代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重点。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县“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广场、商业圈、车站等户外LED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LED屏循环播放应急管理主题歌曲、安全科普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镇、村(社区)悬挂宣传标语,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县融媒体中心、“高台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展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5月30日前向县组委会办公室(钉钉号:18109366696)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和活动方案;各镇、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及时加入钉钉工作群(群号:44575617);联络员及时收集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5日前报送单位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


高安委办发〔2022〕41号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台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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