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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高台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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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3-0011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8-31 19:17:01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第一响应人”及安全生产培训督导检查问题隐患交办函》要求,决定各镇、各行业领域进一步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讲师、时间

培训对象:各镇面向基层村、社区居民延伸开展培训,每个村、社区必须开展一场培训;县水务局面向基层水管所、县住建局面向辖区建筑公司、县交通运输局面向运输企业、出租车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县文广旅游局面向县域内旅行社、旅游景区、游泳馆等经营人员、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局全体领导干部及基层畜牧站、县自然资源局面向局全体领导干部及基层自然资源所、县林草局面向草管员、林管员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培训讲师:培训讲师从各镇参加了省、县“应急第一响应人”的参训人员、各行业参加了县“应急第一响应人”的参训人员或行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和专家中确定,也可联系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民间救援队等从事应急救援人员。

培训时间:2023年8月30日起—9月6日止。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自然灾害基础知识:暴雨、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雷电、地震、洪涝、其他自然灾害(暴雪、干旱、大风、沙尘等)的基本概念及危害;预警信息;防范措施等。

(二)防灾减灾基础常识:常见灾害类型;备灾常识;家庭与工作场所备灾;遇到危险时的保护措施;如何选择避难场所;常用备灾物资的储备;“应急第一响应人”如何应对灾害等。

(三)事故灾难基础知识及应对:火灾事故基础知识及应对,常见消防设备及简单操作,初起火灾扑救方法,预防、逃生技能等;交通事故相关概念、类型及处置方法等;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概念、种类、处置方法等;其他常见事故的应急施救方法(触电、燃气泄漏、被困电梯和溺水等)。

(四)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分析处理和上报等。

(五)应急避难和现场疏散:避难场所识别、分类、基础设施等;防踩踏概念、预防、防护方法等;高层建筑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中小学校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大型群体性活动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居民村民生活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旅游景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发事件(火灾)人员疏散应急处置等。

(六)灾害初期搜索与营救:安全原则和个人防护、搜索技巧、开展营救行动、配合救援(信息共享、对专业救援人员引导、参与救援行动等)、基础绳结技术等。

(七)应急救护、应急器材使用:伤口护理,止血、包扎、搬运、消防器材使用、呼吸器佩戴等应急救护、应急器材使用基础知识。

各镇、各相关单位根据镇域、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备课(课件内容须切合培训对象的实际),培训内容需涵盖以上七点,培训方式可采取课堂集中授课、实操训练等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普及安全防灾政策业务知识、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的必然要求。各镇、各相关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安排,认真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培训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细化培训内容和培训流程,把“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任务,并对下一步常态化培训及存在的问题做出切实安排部署。要采取理论讲授、现场体验、实践操作与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参训人员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进而在灾害来临时真正发挥出应急响应“吹哨人”“排头兵”的作用。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对我县“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统筹指导,全程跟踪监督,定期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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