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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县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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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5-00045
文号
高安防委发〔2025〕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5-28 15:40:24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化全市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环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风险管控

1.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健全重大危险源线上线下融合的常态化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配合“消地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已出台和将要出台的各项标准规定;充分利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线上监管,深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人员定位场景应用,推动建设报警优化管理、关键机泵状态监测等场景功能,加快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强化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高危细分领域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及企业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的硝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应急管理部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分类别分时限推进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退出工作,推动涉及硝化工艺的张掖恒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更新升级,对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企业按照时限要求,分类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宣贯落实《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范》(DB62/T 5076-2024)等标准。

3.推动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按照《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全周期集成应用平台”等,加大化工企业老旧特种设备排查力度,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严格落实化工装置老化评估规范,建立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长效机制。落实《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推动企业对标改造提升,提高安全设防标准要求,规范设计、运行、检维修应急等安全管理。

4.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提档升级。全力配合开展化工园区公布认定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深化“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争取并实施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自评和配合省级复核,落实安全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和项目禁限批要求,严格落实不达D级不得扩区、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判定A级等要求。高台盐池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稳定保持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高台南华煤化工集中区力争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

5.加强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县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指导企业基于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取证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开展现场复核,对不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竣工验收复核。推动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等专题培训,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风险管控

6.落实经营许可全链条协同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监管系统功能,加强商务、市场监管、工信、应急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推动证照一致性大数据核查,结合群众举报信息、“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配置危险化学品禁限售词库,开展网售危险化学品专项监测,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及时清理违规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并下架产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关。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强化经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一企一档”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全省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流向登记备案制度,依法规范校园实验用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三)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管控

7.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安全监管。严格审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车辆、企业许可条件,加强资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纳入企业和行业监管平台,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控监管。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推动运输企业及时更新老旧车辆,对车辆、从业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暂停从事营运活动,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逾期仍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

8.加强道路运输承运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检测和维护保养。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依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加强装卸货地点数据采集,整合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和电子运单等数据,在发车、装货、卸货等作业地点实时比对采集数据,推动其与化工园区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及装货人的装货系统关联,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管理,严格查处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水体的公路桥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完善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或桥面排水自动化阻隔装置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严防因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引发次生水污染事件。

9.加强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监管。督促装货人充装或装载前,查验车辆、人员的有效证件以及实际装载货物的品名、种类、数量等与运单的一致性,车辆、人员不符合要求和运单与实际装货不一致的不得进行充装或装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并通过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确认,形成装货电子记录。收货人应当设置车辆临时停放、卸货场地,按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收货、卸货作业。严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卸货后直接实施排空等作业。

10.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协同监管。完善部门间监管信息流转闭环机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安全风险综合评价体系,通过跨部门信息比对、风险动态评价、画像报告推送、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建立健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全链条、可追溯的交通安全协同监管新模式。

(四)加快危险化学品源头监管机制建设

11.完善化学品鉴定分类和登记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执法检查融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物理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应鉴定尽鉴定。

(五)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2.优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则。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将要出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持续组织标准宣贯和培训,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先进做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六)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3.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宣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积极发挥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委员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制度。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要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持续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角度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群防群治良好格局。县安防委办要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点任务之一,对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强化全县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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