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防委会各成员单位:
《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2025年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推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宣传工作重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全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安防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严格清单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调整优化县安防委会组织架构及运行规则,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深入一线排查整治隐患,重点时段开展暗访检查;县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研究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暗访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安防委会办公室分工负责)
3.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出台《高台县职能交叉和新兴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清单化履责、全链条监管。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效激励员工机制,做到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和《甘肃省安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县安防委会综合督查考核人员库,严格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年度考核工作,每季度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工作方法,完善信息系统,强化曝光震慑,拉开考评档次,强化结果运用,以严格督查考核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县安防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5.健全完善县安防委会工作调度、工作提醒、工作督办、工作通报、安全生产警示、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县安防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6.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整改销号、企业自查自纠、定期分析比对、举一反三治理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运用,落实“一案双罚”和责任追究,推动激励惩戒常态化。(县安防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7.贯彻执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执法检查机制,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开展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综合演练,切实提升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县应急局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聚焦重点发力,进一步深化治本攻坚行动
9.细化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一体细化、量化为年度考核具体指标,加强动态调度和常态督导,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及时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通报问题、曝光案例,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县安防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各行业部门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情况,配套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文件和视频解读,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对重大事故隐患建档入库、挂牌督办,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推动闭环整改销号,对“走过场”“假检查”行为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举一反三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县安防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推动设备大规模更新。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用好大幅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县安防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紧盯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建立健全新行业新领域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安抚善后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县安防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镇配合)
1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持续开展“安全三问”,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行问题隐患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及“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进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开展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持续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尾矿库、钢铁、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强化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安全、防控技术支撑等重大项目。(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加快替换改造服役时间长、生产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的设备,推动高危行业机器换人、智能报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坚持抓主抓重,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17.矿山领域。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甘肃省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方案》,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开展《甘肃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指南》宣传培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矿山领域风险隐患,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提级调查等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矿山班组建设,压减“三违”行为。(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化工领域。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深化硝化工艺、氯化工艺等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等专项整治,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聚焦化工企业防爆区域防爆设备、有毒和可燃气体设置、特殊作业规范审批、特殊作业人员变更管理等重大事故隐患多发易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审管衔接,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加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力争年底南华煤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道路交通领域。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车、“定制公交”、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各类旅游团队承接主体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依法选用合规可用车辆。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在急转弯、死角、交通事故多发处全面安装广角镜、警示牌,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非法营运、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加强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持续巩固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健全恶劣天气应急保畅工作机制,在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道路沿线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和清障、铲冰除雪设备,确保发生恶劣天气迅速应对处置。深化“千里河西大联防”协同共治机制,全面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铁路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高台火车站、高台南站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20.消防领域。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防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完善火源管控专人专责机制,落实农村一氧化碳中毒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重点区域管控、检查巡查制度。(县安防委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分工负责)
21.建设工程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铁路、隧道、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中央及省市驻高和县属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整治工作。(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工贸等行业领域。强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涉氯、粮食加工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出台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措施,开展肉类产品、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加强锅炉、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文广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分工负责)。强化重点领域防雷安全管理,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全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全覆盖,督促指导全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机制。(县气象局负责)
六、精准靶向施策,进一步加强安全专项整治
23.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评估,推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严厉打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等行为,严查燃气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完成所属充电设施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实时监控。鼓励加装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止系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强制安全性评估。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将动火作业“六个必须”、电气焊“十不准”、检维修“七必须”等纳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坚决做到“六个必须”。严厉打击未落实审批(备案)手续擅自动火作业、使用无证人员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擅自离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重违规情形纳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对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加强动火作业信息化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牵头,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6.全面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措施,部署开展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严肃查处并曝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等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牵头,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强基固本赋能,进一步厚植安全发展根基
27.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和《甘肃省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出台我县贯彻落实举措。强化应急抢险现场指挥协调和多部门联勤联战、联合响应,建成县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县应急局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8.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各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共训共练。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小快轻智”装备普及应用。(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9.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用好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力推动防消联勤。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30.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县应急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台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1.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合理配置队伍数量,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县应急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备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装备,加大多功能、高性能、信息化救援装备配备应用力度。(县应急局、县数据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强化宣教培训,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32.组织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培训,开展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县应急局、县委组织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3.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各有关部门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4.严格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督促企业分层次开展在岗人员全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督促培训机构改善师资条件、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县应急局负责)
35.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及周边安全设施,健全教育部门、学校同家长协同监管机制。(县教育局牵头,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