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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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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2-00014
文号
关键词
建房;占用耕地;耕地建房;强占;一户一宅;买卖;农田;房屋;承包;审批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1-25 09:47:09
是否有效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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