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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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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6/2024-0003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3-20 17:15:55
是否有效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各级要求,结合主题教育积极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局机关各支部结合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形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推动领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内法规网上竞答活动。定期通过“高台文旅”微信公众号、文旅单位微信群推送学法内容,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积极组织推进执法普法,各业务股室及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文旅系统“八五”普法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作用。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细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把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主要负责人做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当了履行依法行政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决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凡是提交党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办公室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全面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甘肃房联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做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各类执法文书等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各类咨询、案卷审查等活动15余次。四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由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签署前必须落实公平性和合法性前置审查,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我局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全部经过法治审核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一系列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落实,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

(四)坚持优质服务,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规范程度。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简政放权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开展权力事项动态维护工作。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材料电子化等项比率均达到100%,窗口业务受理事项办结率、准确率均达到100%。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群众和企业办事100%网上办。2023年,共办件781件,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坚持依法审批。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理念,坚持依法审批,在工作中严格把握好“三个关系”,即严格程序与便民的关系、严格规定与文明服务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与热心服务并举。在日常服务中,窗口人员坚持做到对工作负责,对群众尽心。三是扎实履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重点抽查包括文化市场、文物文保单位、旅游市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四大类监督检查事项,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每季度与相关部门联合随机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卫健部门开展掌上执法联合双随机检查4次,双随机检查单位12家次。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净网”“护苗”“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有害出版物、清理网络文化空间、规范新闻出版市场秩序,着力加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整治。2023年,共开展专项检查10次,日常检查1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43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881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件,其中按照简易程序给予警告处罚案件7件,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案件2件,办理完结8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较好的履行了执法监管与服务的工作职责,执法改革攻坚有序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五)强化法治思维,聚力提升依法行政观念能力。一是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全县网吧、娱乐场所、旅游企业、星级酒店等经营业主法治培训2期,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按照“六进”要求,以进景区、进旅行社、进网吧、娱乐场所、进村社区及时组织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12场次。二是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进基层活动。结合宪法日、中国旅游日等时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12场次,共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8000余张,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三是积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及局属单位利用本部门及本单位管辖的场所内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电视墙开展法治宣传。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宣传及营商环境》专栏,2023年以来发表转载35篇普法作品,对我局普法宣传活动、依法行政情况、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报道,同时通过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干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对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各项方针政策与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很好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

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目前我局的普法宣传主要是普法志愿者现场普法,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形式不够丰富,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开展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执法监管合力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均有所调整,县级与乡镇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提高衔接配合力度,提升监管质量,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存在执法设备欠缺、人员偏少的问题。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指导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依法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及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繁荣发展高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文化旅游法律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业管理队伍。确保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落到实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促进我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网站、新闻媒体等为载体,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四是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持续推进文旅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加强文旅领域专项法律的深入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是凝聚监督管理工作合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等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建立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机制、提升文旅体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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