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二)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三)办件类型:即办件;
(四)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五)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层级:公安派出所。
二、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1958年4月起施行);
(三)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三、业务类型
因家庭户户主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户成员关系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申请户成员关系调整。
(一)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二)户成员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备注:
一、相关材料如有涂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