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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省市人社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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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586
文号
关键词
疫情防控;责任单位;时限;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列支;高校毕业生;疫情;就业;服务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11-08 17:00:00
是否有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精准落实落细人社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将省市人社相关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如下:

一、迅速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全县开发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70个左右,主要从事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岗位设置、安置对象、补贴标准等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朱新明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之前

二、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全面梳理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别按30%和60%的标准顶格返还,主动推送申领信息,主动提供“不申即享”服务,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兑现到位,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防控难关。

责任领导:孟朝伟

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廷兵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三、全面落实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的政策。

责任领导:孟朝伟

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林强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之前

四、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渠道,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适时启动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领导:孟朝伟

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廷兵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五、持续加大“以工代训”政策实施力度。提高“以工代训”补贴标准,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大行业开展“以工代训”的,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以工代训补贴,从2021年10月开始,执行期限不超过3个月。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赵治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六、精准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政策。对跨省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安排600元交通补助,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  务、朱新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七、全面落实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对中小微企业 (含合作社、乡村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新增吸纳本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  务、朱新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八、全力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青年创业。对毕业两年 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到企业见习就业,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进一步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增加岗位数不超过当年下达任务的5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院校,向做出承诺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提前发放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原件待疫情缓解后再申报审核。加大青年群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领导:党 龙、贺  荣

责任单位: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武晓琴、朱新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九、大力推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启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将培训课堂从线下搬到线上,依托人社部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鼓励培训机构和企业结合培训需求,选择合适的平台开展线上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将疫情防控知识作为各类培训必学内容,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对培训内容以理论课程为主的职业(工种)可通过线上完成全部培训,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对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操培训的职业 (工种),要在完成线上公共基础理论课程培训后,根据市、县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线下实操训练课程。线上培训补贴标准 按照现行线下各类培训补贴的60%执行。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朱新明

完成时限:根据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推进,并长期坚持

十、建立企业用工快速保障机制。围绕全县重点企业、重大 项目用工需求,依托张掖就业创业网、高台县政府网就业创业专栏、高台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用工网络招聘行动,精准掌握用工需求,每天统计发布用工信息,通过“直播带岗”、线上招聘、网络签约等形式,灵活开展“线上”专场招聘和急需紧缺人才精准推荐服务,引导求职人员和企业通过网络实现快速供需对接,切实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责任领导:贺 荣

责任单位: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  务、朱新明

完成时限:根据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推进,并长期坚持

十一、深入落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关爱政策。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增加带薪休假天数、优先岗位等级晋升;在我县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临床救治、病案病例和诊疗方案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认定为合格,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特事特办,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政策,扩大药品和医疗服务范围,确保足额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对一线医疗机构,兑现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开辟医护人员紧急补充招聘绿色通道,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对全县奋战在新一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给予嘉奖、记功奖励。

责任领导:贺 荣、王建忠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责 任 人:王玉麒、郭建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十二、坚决落实好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做好疫情防控 中的劳动关系稳定和职工工资支付工作,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 和休息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 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 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 度,对诚信等级较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对连续3年取得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的,新开工项目不再缴纳工资保证金。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 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 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责任领导:王建忠

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责 任 人:郭建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十三、全面推行人社服务“不见面”办理。全县人社业务疫情防控期间要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和搭建网络系统居家办公方式办理,及时对外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和联系方式,提供不间断人社服务。开通失业保险金网上办理,对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企业社保开户注 销实行“一网通办”。开辟社保卡绿色通道,对有紧急用卡需求的群众即时制卡免费邮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等业务均可申请邮寄办理。充分利用“12333”咨询服务热线,对当前稳就业政策、劳动维权、人力资源考试延期调整等热点问题,组织专人进行准确答复,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领导:孟朝伟、贺 荣、王建忠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责 任 人:高廷兵、朱新明、郭建红

完成时限:根据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推进,并长期坚持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快速精准、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任务。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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