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6〕41号)、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6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①第一批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第二批申报时间:
2026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报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户籍在高台县的城镇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完全失地农民等,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
2.持有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记载已实现灵活就业;
3.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台县户籍高校毕业生,持有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2026年度社会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人员;
2.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政策3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未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缴纳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的;
4.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企业经营的;
5.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6.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7.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9.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不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他情形。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2026年实际缴费的2/3(超出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具体补贴标准由县人社局根据当年全县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统筹确定。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2026年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开始时间以“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中登记灵活就业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甘肃省就业统计口径,登记时间在21日之前的,补贴开始时间为当月;登记时间在21日及以后的,补贴开始时间为次月)。
四、申报流程及资料
申报人员需经所在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认定,按时限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内部核查,经审核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社保卡账户。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卡功能)、2026年度社保缴费票据,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均提供复印件一式1份。
五、责任追究
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缴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取消其享受当年及今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联 系 人:赵 欢 史 帆
联系电话:0936—6716608
监督电话:0936—6621530
附件2:高台县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pdf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