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高台县解放街小学隶属高台县教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高台县解放街小学内设机构有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4个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231.53万元,比2020年减少12.13万元,降低0.9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支出预算1231.53万元,比2020年减少12.13万元,降低0.9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1231.53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932.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5.4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5.9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88.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231.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13万元,降低0.9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规定,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规定,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规定,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4.培训费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费由教育局集中安排,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
5.会议费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
6.机关运行费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学校无此项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2.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3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42.1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01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0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0万元,台式电脑1万元,复印机1万元,笔记本电脑0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17万元。
5.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