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全县湿地资源、生物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辖区内黑河湿地保护和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湿地资源、生物资源的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植被、土壤、气象、水文、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监测研究;实施自然保护区内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5个科级建制机构。1办公室;2资源管理科;3规划建设科;4生态监测站;5湿地保护站。1个科级下设机构。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为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3人,实际在岗人数28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229.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07.61万元,减少85.56%,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4.91万元,占66.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55万元,占4%;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29.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229.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07.61万元,下降85.56%,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0万元,4.农林水支出53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9.9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70.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01万元,增长93.2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及管理人员晋升职级工资。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4.68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7万元,绩效工资71.29万元,基本工资136.9万元,津贴补贴35.69万元,奖金73.41万元,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医疗费补助2.64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3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9万元,物业管理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办公费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8万元,取暖费2.44万元,差旅费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6.8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58.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20.64万元,减少7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黑河湿地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资金未拨付,
本年批复黑河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1个63.98万元;黑河湿地生态保护恢复与治理1个580万元;“两节”氛围营造1个60万元;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规划设计)1个55万元。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本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1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本年无预算。
6.“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79万元,增加62.68%。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5.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2.1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02平方米,与林草局合署办公。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22.8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拨款安排。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0.84万元,2025年计划征收0.84万元。其中:主要是其他一般罚没收入0.5万元、其他利息收入0.04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0.3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黑河湿地生态保护恢复与治理,主要用于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台段)总面积2.95万公顷(44.2万亩),高台县一般湿地面积1.13万公顷(17万亩),主要工作任务如下:湿地资源监管执法、生态监测及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围栏、界碑界桩、宣传标示牌及其他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生态补水、湿地防火,湿地管护员巡护经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台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管护,主要内容:绿地管护面积6024亩、自然水域面积350亩、河堤路8.44千米、环湖步道3.7千米、湿地路5公里、自行车道5公里、巡护栈道1.32千米、步行桥7座,生态监测及湿地管护站2处、“九九归一”主题雕1处、植物雕塑5座、广场3处面积10000平方米,卫生保洁及运行水电费等。实施周期1年,年度预算安排580万元,预期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湿地公园绿化管护及服务运行,在对公园内的湿地和林草地生态系统进行保育的基础上,形成复合生态系统,保护和新建多样性的湿地生境,丰富湿地公园内的自然景观类型,为各类湿地生物提供多样化的繁衍栖息空间,显著提升湿地公园的生态承载力以及综合生态效益。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单位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安排预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50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黑河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优。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预算管理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至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运行管理跨年度建设,项目周期绩效控制有差异。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黑河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通过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作出不同程度的调整,资金项目更加规范,资金管理更加细化,有效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2025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黑河湿地生态保护恢复与治理、黑河湿地恢复与保护、“两节”氛围营造经费,涉及财政支出703.98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3.98万元。2025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