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文件精神,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史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发放流程:继续通过“免申即享”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经数据比对后、县社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陆续推送数据,企业通过网厅对各自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予以确认,再经县社保中心审核公示后,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劳务派遣单位要主动申请稳岗返还,明确资金分配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五)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六)咨询电话:0936-6630363
特别提醒:“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不得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二、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领取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定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相关技能人员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四)申领渠道:申领人依照政策条件,可通过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领,也可到高台县社保中心(县人社局214办公室)现场申领。
(五)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六)咨询电话:0936-6630363
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申领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企业在职人员的证书须在在职期间取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证书须在领金期间取得;
3.阶段性政策到期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继续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高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