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
二、补贴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
(二)未被收养;
(三)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
四、办理程序
个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受理、初审→民政部门确认、发放。
五、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由县民政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主管部门:高台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936-6621085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68高台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