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高台县2019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2月27日
高台县2019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应急避险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逐级签订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综治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学校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靠前指挥,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把矛盾隐患解决在学校内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局。
2.大力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围绕学校大型活动、治安、消防、食品、诈骗、网络、交通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每月按时填报张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防控能力。全面落实《高台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文化娱乐场所、网络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管制刀具和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的发生。
4.进一步提升校园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技防设施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明厨亮灶”工程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力争有效应用率达95%以上,全面实现学校警务室和网络监控全覆盖,全县校园安全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教育演练,提升学校师生安全素养
5.加强学校安全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着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会同县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消防、保安等管理和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学校领导安全管理水平及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
6.切实抓好学校常态化安全教育活动。继续抓好落实教育局制定的“1530”安全教育工作法,深入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防校园欺凌、防诈骗、防传销教育等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周”,寒(暑)假前一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好3·25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张掖市安全教育平台专项教育活动。建立校、年级、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开展新生和“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有效预防和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等因素引发的自杀、跳楼事件。
7.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应急逃生疏散演练。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举办全县中小学防震减灾应急避险演练观摩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暴恐、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校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8.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事故的防范。一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遵章守法意识,教育学生严禁搭乘“三无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二是要认真落实教师“护路制”和学生“路队制”管理;三是要积极协同交通、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补充、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减速带、斑马线、防护栏等安全设施。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增加警力和“护学岗”,维持学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9.深入开展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专项教育。学校要针对学生欺凌防治短板和漏洞,健全学生欺凌防止工作责任和体系,强化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止学生欺凌和反欺凌技能,建立家校互动机制,随时沟通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校外动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查找可能引发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校园暴力、性侵及欺凌事件的发生。
10.严格防范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溺水安全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经常性的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认真履行提醒职责,通过QQ,微信群、《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提示家长,认真履行学生离校、暑假期间的教育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检查,严厉整治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教育局、校车安全工程实施学校要在每学期开校后的第一周,及时与运输企业逐级签订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责任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12.全面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实做细。一是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 二是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加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和标识标志,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有隐患的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逃生通道畅通和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防范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
1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一是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二是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索证索票等工作的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到位;三是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政府招标集中采购计划,严禁采购有风险隐患的食材,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四是重视手足口病、水痘、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流行病季节的晨检、午检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隔离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信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4.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示范校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按照《高台县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校评估验收细则》,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校”创建活动。
15.切实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民办教育机构校舍、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和各类矛盾纠纷等隐患的重点排查整治,尤其是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整治,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立即停办,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确保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幼儿园和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坚决予以停办或取缔。
四、强化风险意识,积极构建隐患预警体系
16.积极构建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深入研判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安全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学校要在校门内两侧的醒目位置设置校园安全风险预警管控示意图,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餐厅、图书室等教学用房门前都要设置悬挂“XX学校安全风险源(点)告知牌”,努力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预防机制,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7.强化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各校要提高风险意识,认真做好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工作,投保率要达到100%。通过这一举措,化解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事故而引发家长与学校的矛盾,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减轻学校安全管理风险和压力。
五、强化工作督查,严格落实奖惩问责机制
18.加大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督查力度。将学校综治安全督查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畴,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教育局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通报各项检查结果,并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19.严格履行综治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综合考评。按照《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学校发生重大责任性安全事故,学校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行使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