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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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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77/2023-0003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2-10 15:14:01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 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网格和网格员

(一)网格

网格是指在现有行政区划内,根据辖区面积、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生活习俗 服务管理事项等要素,按照“属地管理 和边界清晰、因地制宜、适时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要求,在村(社区)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域内划分的基本服务管理单元。

1.网格划分权限。在市(州)党委、政府领导下,网格划分由市(州)党委政法委、平安办、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确定后报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省民政厅备案。

2.网格划分标准。网格分城市社区网格、农村网格和专属网格。

城市社区网格,按照每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划分为一个网格。

农村网格,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网格。也可根据传统居住习惯、人口聚集程度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划分,但总体管辖人口原则上要参照城市社区标准确定。

专属网格,对规模较大的、相对独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厂(矿)区、商务楼宇等划分为专属网格。

3.整合各类网格。统一整合党建、政法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打造“一张网”,网格整合后各职能部门不再另行单独划定网格。

4.网格统一编码。每个网格应有唯一编码。网格编码由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编制、确定。

5.建立网格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要求,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网格党组织班子。

(二)网格员

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专门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每个网格配置1名专职网格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1.城市社区网格员应从财政供养的社区工作者中选任。

2.农村网格员原则上从领取财政补助的村组干部、实行社区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中选任,也可根据需要从乡镇包(驻)村干部中选任。

3.专属网格员由专属网格所属单位、组织自行选配,报所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备案。

(三)网格员选聘条件

网格员须具备政治立场坚定、综合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严守工作纪律等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网格员选任由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具体落实。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从物业管理、楼栋(院)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人员中确定网格工作辅助人员,协助网格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职责任务

全省统一建立涵盖基础信息采集、社区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内容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见附件1)。

(一)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1.具体负责相关信息数据采集报送。对网格内的涉稳信息和社会治理相关信息排查收集、调解处置、及时报送。主要包括:

(1)落实网格常态化走访巡查制度,通过入户走访、网格巡防、定期查访,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现场化解和处置,对现场不能化解处置的及时报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并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的录入;

(2)全面排查、及时报送网格内可能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和扬言报复社会等人员信息,按工作规范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及时录入命案风险智能预警系统;

(3)紧盯网格内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抑郁偏执等人员和家庭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包括因失业失学、家庭矛盾、患病就医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走访排查情况、及时处置上报信息;

(4)及时收集网格内的涉黑涉恶、涉恐涉邪、黄赌毒、家庭暴力、传销、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对发现的苗头性、动向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

(5)对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死亡案(事)件和治安案(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   

(6)收集报送网格内发生的涉稳舆情动态、热点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非访集访群访等情况和动态信息;

(7)做好安全生产、铁路交通、应急消防、环境环卫、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走访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隐患上报有关信息;

(8)收集报送网格内群众各类诉求等有关信息;

2.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协助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网格内人口基础数据采集、特殊人群管理、安全隐患处置和社区便民为民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有关方面采集、登记、核实网格内实有人口、房屋、单位、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

(2)协助排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涉邪涉毒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网络内安全生产、铁路交通、 应急消防、环境环卫、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问题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4)配合有关方面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预警信息推送播报、应急救助救护、协查处置等工作;

(5)协助村(社区)为网格内村(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援助、卫生健康等民生公共服务。

3.全面做好其他工作事项的办理。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生产生活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转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实行准入退出禁入动态调整机制

1.凡不在清单内的事项,需要网格员协助开展的,由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提出,经同级党委政法委审核同意、综治中心统一部署后方可实施。

2.乡镇(街道)增加清单以外的事项,应向县(市、委政法委提出,由综治中心负责实施。

3.对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由网格员承担的工作,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向县级综治中心书面提出,同级党委政法委审核同意后退出。

4.未经县级及以上党委政法委同意,不得随意增加清单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网格事项禁入清单(见附件2)执行。

5.准入、退出事项需报上一级综治中心备案。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流程

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源头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紧密衔接、顺畅高效运行的闭环工作链条。对网格员排查上报事项,村(社区)做好梳理汇总和办理办结工作,对不能办理的及时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吹哨派单”,相关职能部门“报到承接”,限时办理并反馈,网格员做好事项办理情况录入工作。

1.发现情况。通过定期排查、网格巡查、入户访查、群众反映等方式,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做到无死角、不遗漏。

2.及时上报。对收集到的网格内各类信息数据、事项办理、矛盾调处、问题处置,以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利用PC端或手机APP向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及时上报。

3.研判预警。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上报信息进行研判,对可能影响社会面安全稳定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报告。

4.办理办结。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问题成因相对单一、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问题成因相对复杂、不能处理的及时报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处置办理。

5.办结反馈。及时向群众反馈各类办理事项的进度、结果,听取意见建议,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模式

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登录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

1.日巡查、日汇报、日报送。

实行每日巡查制度,每天走访巡查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收集到的信息数据和各类服务管理事项,做到当天采集办理、汇报情况、报送信息。

2.早发现、早处置、早办理。

对网格内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民意诉求等情况及时发现上报,对小矛盾、小问题、小隐患及时化解处置,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受理办理,提升工作质效。

3.周例会、周汇总、周部署。

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每周组织召开1次网格员工作例会,点评工作情况、汇总数据信息、梳理存在问题、 安排部署工作,确保网格内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村(社区)定期召开网格员参加的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对辖区内社情民意梳理分析、明确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办法。

4.月分析、月调度、月排行。

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每月对本辖区网格员报送的信息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分析、预测态势趋势,对存在工作短板、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调度,提出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网格及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排名排行,确保各项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平常。

5.年总结、年考核、年评估。

围绕健全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推动、示范带动、加压驱动、激励调动等机制,规范和落实年度工作总结评价、目标绩效评估、考核评价奖惩等制度,做好评先表彰、追责问责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县(市、区)党委政法委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网格员上岗公示、巡查走访、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定期调度保密安全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

四、教育管理

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网格员督查考评工作,由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网格员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教育管理等工作。

(一)教育培训

坚持入职培训、重点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1.网格员入职前要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县(市、区)综治中心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不定期培训,对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指导;

3.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根据业务需要,邀请有关专业部门进行教育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二)考核奖惩

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网格员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制定考核评价细则、规范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评价赋分,做到“以考抓落实、以考促成效”。

1.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对网格员工作日登录平台打卡考勤、走访巡查轨迹、参加学习培训、采集上报数据信息和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处置、政务服务代办和交办任务办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县(市、区)综治中心依托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对网格员工作进行“一网考”,通过周排名、月排行、年考评等方式,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任务。

3.网格员的考核结果与报酬待遇、评先选优、续聘连聘等相挂钩。对表现优秀、考核成绩突出的网格员,可在干部选任基层招考中给予政策倾斜;对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调整、解聘或辞退。同时,各地网格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统筹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省、市(州)每年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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