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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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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1-00205
文号
关键词
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建筑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4 10:55:51
是否有效

2021年6月22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南阳镇南阳村发生两楼房屋顶拉设遮阳布意外拽落屋顶围挡砖墙导致人员伤亡事件。7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又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的惨痛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7月16日全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和《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既有房屋建筑安全及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为重点,依法依规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房屋建设安全管理,整治全县私搭乱建违法违规现象,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1.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各镇人民政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城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补足工作欠账,逐一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管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落实行业部门责任,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对发现的未取得建筑立项、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2.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住建领域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二)加大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

3.严禁在公共区域内私搭乱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行为的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城市道路两侧、街巷内、住宅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各类乱象。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破旧围挡(围墙),要分清归属部门,及时要求限期清理,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立即拆除。

4.严禁房屋违规改造。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及违规改造、违法搭建行为的监管,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更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严禁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各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严禁利用房屋墙体、屋顶作为支撑私自搭建附属空间用作群众性活动场所。

(三)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5.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各镇要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安全监管,深入查找在用水、用电、设施设备运行、施工场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住建部门切实强化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要有效预判施工现场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尤其是一些农民自建房的监管,加强对新建农房和既有农房改造、扩建等行为的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三层及以上房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安全风险防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确属危房的要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核实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对前期确认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已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要重点排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既有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7.全面抓好既有建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土坯房、老旧房屋,特别是长期受雨水浸泡的老旧房屋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城内房屋建筑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人员,确定具体的加固措施或拆除方案予以整治,并制定应对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的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强化小区及各类物业服务区城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类小区物业等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加强对建筑物外墙、屋顶、地下室等重点部位和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安全排查,配合产权人和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五)加强公共区域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的安全管理

9.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审批管理,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维护”的原则,靠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的管理责任,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监管,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整改或拆除,不断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施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10.加强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加强各类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和维护,建立安全档案,及时鉴定安全性能,严格落实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各方责任,在大风、沙尘等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对可能受损的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维修处理。

1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性活动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在商业综合体、广场、车站、宾馆、集贸市场、公园等场所搭建展台开展店庆、促销等活动,对在城市公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要预先开展风险评估,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健全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系统、两个园区及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面、快速、有效推进工作开展。结合《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张市建〔2021〕244号)要求,在住建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各镇、各行业责任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回头看”工作务于7月28日前完成,同时将完成情况总结报送我局313办公室。(联系人:陈永刚;联系电话:18993630691)

(二)强化监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是城市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控过程中的首要责任。住建领域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扎实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私搭乱建行为,加大宣传动员,建立长效机制。对城区内由于违建和私搭乱建造成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问题,要求物业部门或者产权责任管理单位立即限期进行处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的巡查管控,对私搭乱建行为阻止无效的,立即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城管政执法部门要及时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进行认定、查处和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开展住宅小区私搭乱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搭乱建行为,对私搭乱建行为人进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自律意识和人人监督、人人负责的良好法制社会氛围。要密切关注本辖区住建领域各类突发事件事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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