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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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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2-0010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关镇
生成日期
2022-11-30 19:15:00
是否有效


问: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答: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名单,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将评定为C级或D级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问:农村危房由谁鉴定,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鉴定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共划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其中,C级和D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资金构成。中央根据各地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一定的标准测算补助资金下达各省,同时考虑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在加大补助资金投入的基础上,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问: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提供哪些服务?

答: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以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培训技术人员做好竣工验收。

问:农村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答: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有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提交建房备案书,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作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位。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拨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足额拨付到户,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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