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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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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1-00135
文号
关键词
参保人员;城乡居民;便民;承诺;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15 18:05:00
是否有效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七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二、办理材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填写承诺书无须提供死亡证明)、信用社账号;

(二)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承诺书、信用社账号;

(三)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承诺书、信用社账号;

(四)资料一式两份;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岗位 

办理:赵金梅  18793668181

审核:王  青  18909367355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30个工作日内到账(社会保障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366669531

监督电话:0936662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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