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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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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17
文号
关键词
高血压;门诊用药;限额;糖尿病用药;报销限额;用药保障;处方;保障机制;保障政策;便民原则
发布机构
高台县乡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6-24 17:40:09
是否有效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如何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且经县、镇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的“两病”患者,可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将相关资料递交到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将患者信息及时录入“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同时向患者发放《高台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告知书》和“两病”卡,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年度报销限额是多少?

高血压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320元,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640元,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960元。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政策是什么?

“两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中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50%。对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患者,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诊治医生评估后可单次开具4-12周用药量处方,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可酌情再放宽单次处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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