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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2021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2021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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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1-00247
文号
关键词
补助标准;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补贴标准;戒毒;分散;听力;金额;服刑;供养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29 17:26:17
是否有效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 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共142人,11520元

发放日期:12月10日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110元/户

发放金额:共142人,5620元

发放日期:12月10日

(二)城市低保(12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助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724元,差额按审核审批标准发放

发放金额:共968户1749人,929671元

发放日期:12月10日

(三)分散特困人员精神病患者照料护理补助(12月)

发放对象: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中的精神残疾对象

补助标准:400元/每人

发放金额:共2户2人,800元

发放日期:12月10日

(四)城市分散特困供养补助(12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11元

发放金额:共19户,21人,17031元

发放日期:12月10日

(五)孤儿补贴(12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孤儿条件的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每月1320元,共1人

发放日期:12月10日

(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2月)

发放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每月9240元,共7人

发放日期:12月10日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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