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张掖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在巩固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22年再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笃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绿色生态家园为重点,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通过集中排查整治,有效治理全镇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问题,力促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功能性明显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坚定地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城镇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责任
重点围绕河湖整治、生态保护、城区环境卫生、污染防治、
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六个方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一)河湖整治方面
1.河湖“清四乱”。重点排查整治河湖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不到位、非法围河围湖,以及在行洪区非法堆放固体废物,违法建设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责任单位: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2.环境污染。重点排查整治污水乱排乱放、偷排偷放,违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等情况。(责任单位: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二)生态保护方面
3.生态破坏。重点排查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生态敏感区各类毁林、毁草、毁湿及破坏生态行为。(责任单位: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4.大气环境污染。重点排查整治“三烧”(烧荒、露天烧烤、烧垃圾)、“三尘”(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厂区扬尘)等污染环境问题。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危险废物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堆放、随意倾倒和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责任单位: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5.渗滤液污染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三)城区环境卫生方面
6.环境卫生问题。重点排查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平房区域内乱堆乱放、私拉乱搭、楼道和地下通道堆积杂物等问题;主干道路、小区楼院绿化带和辖区林地、草地内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问题;辖区内排污口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问题;主干道路、背街小巷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责任单位:环卫大队,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四)污染防治方面
7.生态涵养。重点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各类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程落实不力等问题;高台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空气检测和水质监测落实是否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环卫大队,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8.“四水四定”。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重点排查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等问题。
9.其他方面。重点排查各经营门店乱泼乱倒、餐馆酒店餐厨垃圾乱倒乱放等问题;重点排查对辖区内私设煤炭经营点整治不及时的问题;重点排查辖区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黄标车和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通行等问题;重点排查辖区内烫鸡店、肉类经营店私屠乱宰等问题;重点排查城区道路渣土运输车辆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4S店、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VOCs治理情况;重点排查快递、包装等行业从源头上落实“减塑令”的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环卫大队,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10.逐一排查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要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到位。(责任单位: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
11.强化全镇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改整治。对自然保护区外围区域排查发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回头看”,对整治不全面、不彻底的,督促对标对表整治整改到位,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需要持续跟踪落实的,纳入长期监管,确保监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东苑社区、医院西路社区、新建南村社区、人民东路社区、人民西路社区、长征路社区、滨河社区、新建东村社区、国庆村)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各社区、国庆村和各单位要按照全镇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有序有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2月22日至5月10日)。各社区、国庆村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坚持从实际出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各社区、国庆村要在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充分挖掘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及案例报送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国庆村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扛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自责任,负责全镇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排查整治情况的跟踪调度,扎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社区、国庆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社区、国庆村和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搞好上下衔接,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整治生态环境隐患问题。要坚持应查尽查、分类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合理设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健全完善机制。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扣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强化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的跟踪检查。要建立完善排查问题与整治任务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生态环境隐患,并将排查问题台账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要立足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把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以严格的制度、管用的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违法排污、消极应对、阻碍问题排查整治的企业和责任人,坚决依法查处,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批、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的先进典型,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积极宣传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69”“12345”举报电话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