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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群睦邻阵地建设管理使用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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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5-00070
文号
党委发〔2025〕1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30 16:36:04
是否有效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关于制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群睦邻阵地建设

管理使用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居委会,国庆村党总支、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群睦邻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优化完善睦邻阵地服务功能体系,搭建团结凝聚居民、引领基层治理的平台载体,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建设

1.因地制宜建设。要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效整合辖区内闲置房屋或小区物业用房等,在确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党群睦邻阵地并悬挂“党群睦邻中心”标识。新(改)建党群睦邻阵地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社区党委规划上报,镇党委研究审批,并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杜绝铺张浪费或重复建设。对睦邻阵地服务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的,应及时整顿提升或摘牌清理,杜绝资源浪费或造成不良影响。

2.优化功能布局。按照规划合规、布局合理、配置合适原则进行功能布局,全面落实亲民要素,围绕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学习教育、协商议事、休闲娱乐、养老育幼等领域,打造一室多用、多室共用开放集约共享的服务场景,配置居民休闲阅读、议事调解、志愿服务、托管育幼等功能设施,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服务体系。

3.规范布展装修。布展装修要坚持功能完备、内容规范、节俭实用,装修应简洁朴素,严禁配备高档家具,不得建设华而不实的电子大屏、高档版面等配套设施,避免建成单纯宣传性、展示性场所,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25%。严格按照《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牌挂牌准入清单》规范挂牌,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的,一律不得要求加挂功能性标识牌,不得对功能室布局使用等方面自行提出要求。

二、加强日常管理

4.健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值班坐班制度,倡导群众的事群众办,由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负总责,以居民群众为主体实行轮流值班,在法定工作日开放的基础上,结合居民活动习惯灵活确定开放时间,在工作日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推行错时延时开放;在阵地醒目位置公示值班人员名单,确保应开尽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查”制度,由社区管理人员每天负责对阵地水电、门窗、消防器材等设施进行检查;熟悉应急预案,确保遇突发情况能快速处置。

5.强化管理责任。社区党委要认真落实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做好睦邻阵地的管理使用、日常维护等工作,在醒目位置公示阵地管理使用办法、开放时间、活动计划等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办法,不断提升阵地服务效能。

6.加强资产管理。社区党委要加强对党群睦邻阵地资产的监督管理,每年12月中旬前对资产进行自查盘点、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登记和维护,特别要加强对党群睦邻阵地共享工具箱内的设备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台账,对外借物品要督促按时归还,确保资产不流失。

三、提高使用质效

7.优化利用效能。注重整合资源,优化党群睦邻阵地等场所功能,突出“一老一少”等群体,探索将托管班、儿童乐园、老年大学、城市书房、青年创客空间、睦邻调解室、配餐等服务功能融入阵地,做到服务内容亲民化、服务形式多元化、服务对象全龄化。在有条件的睦邻阵地设立暖“新”驿站,配备饮水机、手机充电器、急救药箱等服务设施,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暖心服务。

8.丰富党群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牵引作用,统筹辖区共驻共建单位资源,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文艺汇演、志愿服务等辐射面广、受众面大的睦邻文化活动。

9.凝聚治理合力。充分发挥阵地服务“前哨”作用,建立“阵地接访+入户走访+难事攻坚”机制,充分调动参与活动居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带头参与城市拆旧治乱、天然气入户、深度洁城等重点工作。

社区党委要认真落实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承担起党群睦邻阵地开放运行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具体措施相关要求,认真谋划研究,逐个精准施策,推动建成的党群睦邻阵地充分发挥作用。镇纪委和镇党建办要加大对党群睦邻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要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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