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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 监管细化工作措施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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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6-0003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关镇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4-28 11:00:00
是否有效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高食安办《关于印发〈高台县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我镇严格对照任务清单,立足城关镇城区商贸密集、业态多元的工作实际,聚焦食品安全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现将有关细化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全域管控体系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坚持镇党委、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包联社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常态化分析研判风险,及时解决监管难点问题。

(二)明晰监管职责边界全面梳理食品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贮存、冷链物流等环节监管责任,消除职能交叉与监管空白。明确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站所监管职责,社区(村)履行属地协管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三)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各社区(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隐患排查、政策宣传、信息上报、协助执法。规范使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落实镇班子成员、社区(村)“两委”分级包保,确保平台督导率、隐患整改率完成100%。

二、强化统筹推进机制,提升系统治理质效

(一)聚焦源头精准施策。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二)健全联动工作制度。立足全镇工作大局,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

(三)规范日常监管举措。镇政府全面统筹辖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商超便利店、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周边经营户、食品贮存场所、冷链食品经营等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规范生产经营许可,提升许可监管衔接

(一)严格许可审查落地。主动配合县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标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工作,全程协助做好材料核验、现场核查、信息公示等环节工作。

(二)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常态化开展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小作坊、小餐饮、小卖部、农贸市场摊点等底数,建立经营主体台账与无证无照隐患清单。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镇、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政策、检查流程、隐患识别、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

四、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开展重点领域整治。结合城区商贸密集、业态多元、人员流动量大特点,重点围绕食用农产品、“三小一摊”、商超便利店、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冷链食品等高风险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进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实行“一问题一销号”管理制度。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全面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协管责任,主动配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健全完善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

五、强化保障闭环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统筹调度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二)规范运用督办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运用“三书一函”对社区(村)、站所、经营主体分层分类督办。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严肃追责。

(三)严守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风险、突发事件、重要进展按程序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事不过夜、逐级上报、规范报送。

(四)深化舆论宣传引导。利用社区(村)宣传栏、微信群、LED 屏、广场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播放警示案例、讲解辨别技巧等方式,切实提升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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