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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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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1/2021-00236
文号
关键词
钢板;彩钢板建筑;   ;整治;消防安全;排查;违规;板房;工作;消防安全隐患
发布机构
高台县巷道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巷道镇
生成日期
2021-01-25 15:15:00
是否有效

  2020年12月14日,临泽县利民粮油库彩钢板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仓库内货物全部损毁,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为迅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摸排全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健全隐患清单,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曝光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彩钢板房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全镇消防安全。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镇所有彩钢板建筑,包括独立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和局部采用彩钢板结构的建筑物。以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检查重点

1.用于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厂房、个体作坊、“三合一”场所、临时库房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2.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出租屋、家庭旅馆等餐饮、住宿场所、商店、集贸市场、个体商铺等商品经营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板建筑。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彩钢板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

4.用于居民自住的彩钢板建筑。

仅作为居民自住、自用的非经营类彩钢板建筑。

5.其他彩钢板建筑。

上述场所以外的彩钢板建筑。

三、整治措施

(一)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底数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借助国土卫星地图等科技手段,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全力整治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

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建筑施工工地搭建的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彩钢板临时用房,配合住建部门责令更换芯材。对“九小场所”“三合一” 场所、城郊村以及行业属性不明确单位搭建的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彩钢板建筑,配合镇政府组织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配合主管或监管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查封,限期督促整改,查封期内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合县政府予以关停。

(三)加强对彩钢板建筑的源头管控

对新建彩钢板建筑,必须要经过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严格审批,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镇应急管理所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从源头限制聚氨酯泡沫及聚苯板芯材彩钢板的生产使用。

(四)强化彩钢板建筑安全宣传引导

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各类会议或利用微信、钉钉等手段,宣传和转发消防安全提示和近年来发生的彩钢板建筑火灾案例,集中宣传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单位自行整改、拆除搭建的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1年1月6日至1月10日)

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彩钢板房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行业内所有彩钢板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逐一体检,列出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

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先易后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1月25日)

各村、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固化和深化工作成果,镇政府将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督察组,适时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彩钢板房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以及春节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行业内实际情况,立即全面开展摸排,要保证排查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提请镇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真正做到安全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做法,随时上报突出情况、典型事例或提供线索。各村、各单位彩钢板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清单,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所有排查的隐患必须于月底前全部销号整改完毕。

 

巷道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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