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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张掖市高台县巷道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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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1/2021-00114
文号
关键词
支出;拨款;财政;决算;财政拨款;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务用车;预算
发布机构
高台县巷道镇;高台县乡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6-29 15:40:49
是否有效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张掖市高台县巷道镇人民政府(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 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巷道镇人民政府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4个党政机构及4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年末实有人数7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6人,事业编人数35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09.54万元,支出总计909.5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0.65万元,减少14.21%,支出增加150.65万元,减少14.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环境卫生整治经费较去年有所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0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54万元,占95.16%;其他收入44万元,占4.84%。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12万元,占94.21%;项目支出50万元,占5.79%。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42万元,较上年增加4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均为基本支出结转,其中:行政运行结转44万元,为环境卫生整治费用,2020年我镇将制定分配方案,将该资金下拨各村,用于2017年环境卫生整治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万元均为未上缴12月份干部职工社会保险费,2020年将继续用于补缴干部社会保险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5万元,为2019年卫生费返还收入,2020年将继续用于本镇垃圾清运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6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5万元,减少17.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环境卫生整治经费较去年有所减少;三是因卫生费收缴不及时,导致卫生费返还收入较去年有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9万元,减少8.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卫生费收缴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07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年底拨付,未及时列支,导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07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年底拨付,未及时列支,导致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15万元,占82.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卫生费收缴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11万元,占1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42.75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2.1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费收缴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41万元,较上年减少18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上年职工工资较往年大幅调资,2019年未变动。公用经费81.72万元,较上年减少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基本收入815.54万元,较上年减少21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费用减少;二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813.12万元,较上年减少22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费用减少;二是人员变动;三是履行节约,开支减少。上年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年末结转(余)0万元。基本支出813.12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了127.81万元,减少13.5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卫生费收缴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三是上年职工工资较往年大幅调资,2019年未变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18年决算算无变化,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

2019年公车购置费0.0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由县上统一调配,无需购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动,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出车派车制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维修费用不断增加。

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受省市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级本单位人代会、党代会公务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655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干部差旅费、取暖费、办公条件改善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286.04万元,减少28.74%,主要原因是:一是履行节约,开支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减少;三是公务用车维修费较上年减少,执行出车派车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四是干部培训由培训部门承担培训费用,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四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给排水工程以及镇政府办公楼维修工程。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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