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和下达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1〕61号)要求,现将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下达你们。请各镇按照《关于印发高台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农发〔2021〕88号)要求,做好资金分配、公示公开、基础数据审查审核(特别是补贴对象信息与其他惠农政策农户信息相一致)、惠民资金发放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同时对开展工作形成的文字、表册资料归档保存,于7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和经营主体手中,并上报补贴资金发放表(电子、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