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 社会救助类资金
1.农村低保(5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发放标准:一类465元/月(5580元/年);二类442元/月(5304元/年);三类90元/月(1080元/年);四类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435562元,共计705户1352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2.城市低保(5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发放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进行发放。
发放金额:共11147元,共计12户18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5月)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9600元,共计14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4.孤儿生活费补贴(5月)
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作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800元,共计2 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5月)
发放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半自理、全护理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51元/人/月;全护理301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51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4818元,共计18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5元。
发放金额:共计85290元,共计114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月)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种)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共计15730元,共计188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月)
发放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4760元,共计230人。
发放日期:4月30日
9.临时救助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623元/人/月,最高救助6个月,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
发放金额:共计300700元、共44户、108人。
发放日期:4月21日
10.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发放对象:具有高台县户籍的80岁以上老人
补助标准:全县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9750元、共385人。
发放日期:4月21日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4月)
发放对象:从脱贫监测户中选聘,主要用于爱心理发员和各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12000元,共24人。
发放日期:5月7日
2.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4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脱贫监测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112人,共56000元。
发放日期:5月7日
3.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4月)
发放对象:从脱贫监测户中选聘,主要用于爱心理发员和各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16500元,共33人。
发放日期:5月7日
4.爱心助残员(4月)
发放对象:从残疾户中选聘,主要用于残协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12500元,共25人。
发放日期:近期
1.2025年第一季度稳定牛羊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补贴
发放对象:符合稳定牛羊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养殖户
补助标准:依文件执行
发放金额:共计60500元,共104人。
发放日期:4月24日
(四)其他类补贴
1.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
发放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一方或子女因意外伤残或患特殊疾病的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定额补贴
发放金额:共计2000元,共计1户。
发放日期:4月24日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