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 社会救助类资金
1.农村低保(2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发放标准:一类465元/月(5580元/年);二类442元/月(5304元/年);三类90元/月(1080元/年);四类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449842元,共计711户1323人。
发放日期:近期
2.城市低保(2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发放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进行发放。
发放金额:共10731元,共计11户17人。
发放日期:近期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2月)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1000元,共计15人。
发放日期:近期
4.孤儿生活费补贴(2月)
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作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800元,共计2 人。
发放日期:近期
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2月)
发放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半自理、全护理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51元/人/月;全护理301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51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4366元,共计16人。
发放日期:近期
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5元。
发放金额:共计93750元,共计125人。
发放日期:近期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月)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种)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共计15770元,共计192人。
发放日期:近期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月)
发放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5410元,共计236人。
发放日期:近期
9.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月)
发放对象:具有高台县户籍的80岁以上老人
补助标准:全县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0500元、共399人。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
巷道财政管理事务中心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