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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巷道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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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1/2021-00278
文号
党委发〔2021〕54号
关键词
   ;产权制度;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改革;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
发布机构
高台县巷道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巷道镇
生成日期
2021-08-20 15:15:00
是否有效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巷道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巷道镇委员会   巷道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巷道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按照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标,以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成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变更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核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是特殊人员的确认为重点,深入查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合作社章程。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在原《章程》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并经成员大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成立成员代表大会。依据完善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依法依规选举成员代表,成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增强合作经济组织议事表决的有效性。

(三)依法变更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重新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具有成员资格的村干部及监委会主任担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

(四)依法查集体资产核实情况。看是否全部清查核实,登记入账,有无遗漏、核实不准的问题,是否录入三资监管平台。

1.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道路、电力以及办公设备等)是否进行实物盘点,逐项登记;

2.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是否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登记入账;

3.在建工程是否纳入账内登记,已完工的是否结转固定资产。已损毁和盘亏的是否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程序进行了账务处理。

4.对债权债务是否逐笔进行了清查核实,是否进行了清理回收,对呆坏账是否按程序进行了销账处理;

5.村属企业资产权属是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界定清晰;对于资产权属界定不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界定,理顺关系;村属企业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剥离,独立建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市场化运营。

(五)查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完善情况。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园地、“四荒”等资源性资产是否逐块进行登记,查明承包使用情况和费用收交情况。

查所有集体出租或发包的集体资产资源是否全部签订合同或协议,是否乡镇备案,登记簿是否建立。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要补签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完善的,要进行补充完善,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有失公平公正、群众意见较大的违规合同,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进行修改或终止。出现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终止承包合同另行发包。

承包合同已经到期的,和未发包到户的资产资源,要重新核实,按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发包,合同可采取“长包短定”的办法,防止出现承包费一收多年、一定多年、标准偏低等问题。也可采取集体自主开发经营,或投资、入股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等方式,完善经营合同,提高收益成效。

(六)查资产资金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长期借款不还的问题;是否存在无偿使用、占用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过大、白条顶库的问题。对于长期借款不还的,要清理回收;对于无偿使用资产资源的,要如数追缴其使用期间的承包费、租赁费;对于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要如数退赔;对于库存现金过大、白条顶库的,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农村财务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情况。主要看村社是否根据县上制定的《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成员认定办法,合理解决回迁人员、部队服役人员、婚丧人员、在校大学生、外嫁女、入赘男等特殊群体的成员确认问题。是否对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实行告知和通知制度,由原、现户籍所在地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落空追认机制,防止成员资格认定出现“两头占”或“两头空”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护好成员的合法权益。

(八)看档案资料情况。在制定工作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合作社成立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过程未履行民主程序或未进行公开等问题;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有关影像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全部整理归档,形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于档案资料不全的,要严格按照《高台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真正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三、操作流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按照“清查记录、整改落实、登记核实、张榜公示、会议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建章立制、纳入平台”等9步操作流程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未完成的东联村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启动改革工作,于6月30日前确保完成改革任务;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已完成的其他24个村要严格按照“回头看”工作程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清查记录。以会计独立核算村社为单位,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面进行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在严格核对账簿、报表的同时认真开展实物盘点,对资产情况逐项记录,确保账实相符;对集体资源必要时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法,逐地块详细记录面积、位置、利用情况;在核对债权债务时,要根据债权债务明细表列出的名单逐一核对,对不符的事项,应通过查看原始单据、合同,逐笔核对,直到双方认可。按照有关政策认真排查成员认定情况,对特殊人员的认定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有无遗漏。

(二)整改落实。对清查结果要按照补充登记遗漏资产、规范完善合同、清理回收欠款、处理库存余额、补录遗漏成员、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等要求,逐项分析研究,认真整改落实。

(三)登记核实。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整改结果逐项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资产资源的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内容全面、数字准确,确保不重不漏。成员认定有遗漏需补录的,要作出补录成员说明。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情况无误、归属清晰。

(四)张榜公示。对整改落实后的集体资产、资源情况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补录成员说明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工作小组要接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成员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答复,直至成员认可。

(五)会议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资源,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规定,建立资产资源台账,详细登记资产(资源)名称、数量(面积)、价值、位置、使用状况、承包经营情况和费用收取情况等,并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补录成员的要补充完善成员名册。

(七)审核备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和资产资源台账、成员名册,经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审核备案。

(八)规范运营。完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制发放成员证和股金证书。明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途径和措施,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核算2020年底集体资产收益情况,举办分红仪式,进行收益分配,分享改革红利。

(九)纳入平台。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

四、时间安排

农村集体资产以2018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镇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各村要成立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工作推进措施,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

各村要按照“回头看”八个方面的内容和“清查记录、整改落实、登记核实、张榜公示、会议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规范运营、纳入平台”9步操作流程,统筹开展“回头看”,排查问题,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实行销号管理,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8月5日前完成)

各村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后,要及时上报镇政府进行验收。在此基础上,镇政府形成总结验收报告,申请县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由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其他村社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回头看”工作的实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包村干部全程参与、村社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单位协作。镇属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牵头工作;镇扶贫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巷道财政所、友联水管所、城关自然资源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资产移交和清产核资工作;镇纪委、综治中心、巷道派出所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形成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要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村社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抓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政府对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半月通报。对工作不积极、进度慢、效果差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对工作程序不规范、出现偏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存在问题拖而不决、矛盾纠纷调处不力、敷衍塞责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五)促进成果转化。各村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真正把集体资产家底摸清摸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有效治理机制、经营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权,完善集体产权权能,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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