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镇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高台县巷道镇2022年06月21日

巷道镇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有效防御镇域内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甘肃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1编制原则

1.1.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1.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1.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1.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2镇村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1.3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预警程序及方式,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1.4转移安置人员、路线、方法、抢险救灾、灾后重建

1.5本预案有效期为五年。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2.1.1巷道镇防汛抗洪指挥机构

    巷道镇设防汛抢险指挥部一个,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防汛抗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总 指 挥: 张  雄     镇党委书记

          黄大磊     镇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续德春    镇武装部长

成    员:徐   鹤    镇政府副镇长

          朱耀全     镇政府副镇长      

          田占锋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常学尚     友联水管所所长   

          张学林     巷道派出所所长

          武明光     巷道卫生院院长

          方  鑫     巷道卫生院正远分院院长

          刘占林     城关供电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常学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调度组:续德春(组长)、范开忠

监测组:常学尚(组长)、王斌、陈立海、张文远、徐占炜

信息组:孟晓彬(组长)、徐宝军

转移组:朱耀全(组长)、朱华、屈自新、雍凤霞、孟希明、段宇、田学伟、张会明、殷廷兵、郑玉红、公晓霞、王均元、王如明、公吉绪、陆文红、李占伟、王秀丽、吴志明、朱兴飞、吴学珍、殷德霖、杨万东、贺建华、王兴林、王振飞、王兴育、殷文保、王高荣、邓仁

保障组:张聪(组长)、武应龙、武明光、方鑫、张学林、     刘占林

应急抢险队:徐鹤(队长)、梁永平

第一小组:杨万东(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第二小组:吴志明(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第三小组:夏玉阳(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第四小组:郑玉红(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第五小组:王均元(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第六小组:王如明(组长)、组员从镇政府和相关村抽调

每组人员不少于60人。

水利、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卫生、教育、交通、应急、公安、广播等各单位,在防汛抢险救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防汛抢险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统一行动。

2.1.2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行政村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在镇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组织本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副主任、村文书和各社社长为成员。村文书和社长分别负责该村及各社的降雨、水位观测和信号的发送工作。各社成立以社长为组长的应急抢险小组一个,每组不少于15人。

2.2职责和分工

2.2.1镇防汛抗洪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

镇防汛抢险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本镇和各村社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2.2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水位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以保证本行政村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2.3分工及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沟渠、河道的水位及流量 ,在元号、红联、槐树、高地、东湾、渠口、农场设置监测点,对水利工程、危险区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直接以电话的形式报镇防汛指挥部。

信息组:负责向上级防总、气象、水文等部门收集、整理、上报各种信息,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将抢险救灾中的好做法加以报道。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工作等。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2.2.4各机构责任人联系方法

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成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均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进行联系(具体见附表1)。

3监测预警

3.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3.1.1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值

根据辖区内的暴雨特性、地形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区域内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实际临界雨量历时宜1-2小时,降雨强度在每小时10毫米左右。

3.1.2山洪灾害水位临界值

根据本镇区域内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水位情况,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以流域内降雨强度达每小时10毫米为雨量临界值,它所对应的下游区域就可能会形成洪水灾害。

3.2实时监测

3.2.1监测内容和要求

各个单位要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降雨、水位等信息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短期天气分析、水情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要加强预测预报,对可能发生的暴雨山洪灾害性天气,要及时报告,用最短的时间,通过微信、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山洪灾害易发区村负责人。我镇区域内主要监测黑河过水量,一旦降雨量和过水量达到临界值时,需立即汇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抢险指挥部,以便及早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和防范工作,争取抗灾工作的主动权。

3.2.2监测系统的设立

目前辖区内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监测系统,目前仅靠人工观测方式来进行监测,主要是当发生降雨时,负责监测的人员到点观测水位情况,以此来确定是否发生山洪灾害。  

3.3通信

3.3.1通信方式

县、镇、村、社之间的通信可采用电话和专用警报系统等方式,社内户与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可采用专用警报系统和锣鼓号等方式。

3.3.2通信网络的建设

县、镇、村、社以及各观测站、监测组、信号发送员之间的通信,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均设置固定联系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如下:

县防汛办值班电话:0936-6620032

巷道镇防汛值班电话:0936-6755552  

友联所防汛值班电话:0936-6621721

各村、社联系电话为现用电话号码,一旦换号,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6)

3.4预报预警

要及时通报暴雨、山洪实时监测信息,提前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群众。加强重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现场监视。督促落实监视人员和必要的手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警报,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落实群众避险方案和具体措施,发现问题,及早转移有关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3.4.1预报内容

包括气象预报、河渠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等。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河渠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水文、气象等各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趋势,及时组织会商,及早预报局部暴雨过程,以便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3.4.2预警内容

包括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塘坝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后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4.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等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4.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当有强降雨时为一级预警;当山洪到元号农场时灾害等级为二级预警;淹没元号农场滞洪区时为三级预警;威胁到元号村时,整个危险区(元号、红联、槐树、南湾、沙坡、高地)将会受到严重威胁,为四级预警。防汛指挥部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制定不同的防洪措施,启动预警方案,具体如下: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部发布,可按照县→镇→村→社→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河堤溃坝等),各村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转移安置

4.1转移安置

4.1.1需要转移的人员

一旦发生山洪灾害,由镇防汛指挥部发布转移命令,转移组负责立即转移危险区的人员。

4.1.2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4.1.3转移地点、路线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处于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所有人员,应在接到山洪灾害预警信号时,在镇、村、社防御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有组织、有纪律的迅速撤离危险区,到既定的安置地点就近安置,以确保自身安全。

4.1.4准备工作

1.镇和各村社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应在汛前制作明白卡,载明转移的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并发放到每户,以便于在发生山洪灾害时,危险区的群众能够根据拟定的时机、路线等迅速撤离出危险区,转移到安全区得以妥善安置。

2.汛前制作好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并分别安插到拟定的地点,以便于危险区的群众在撤离过程中根据标示迅速的进入安置地点,尽量减少在转移途中不必要的伤亡。

4.1.5安置方式

当险情发生后,转移安置组应根据受灾范围、受灾群众的多少、人员伤亡情况、安置地点等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转移后的安置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投亲靠友;二是镇内安置;三是在附近村舍集中安排。尽量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的安置,以便于尽快地恢复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学校教学等的正常秩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1.6应急措施

当发生山洪灾害后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应采取如下紧急措施:

1.疏散转移:以各村社为单位,在村社防御组织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就近场地和路线,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迅速疏散和转移受灾群众,在首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财产损失。

2.加筑堤防、疏通洪道:迅速组织人力在现有防洪设施的基础上加筑临时性的堤防,最大可能的疏通洪道,尽量使洪水不进入居民居住区,以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立即组织人员强修交通和通讯设施,尽快恢复交通和通信。

4.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镇、村、社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4.2.1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有转移组具体负责转移安置工作。

4.2.2保障措施

1.运输车辆:转移安置所需车辆,由车辆调度组统一解决。

2.饮食供应:由保障组负责安排供应。

3.治安保卫:有关村社及单位要有主要负责人带队值班,严格值班制度,做好治安维稳工作。集中安置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安置的群众和公安机关组织联防,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4.转移安置: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进行转移,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5.医疗防疫:有保障组负责,协助当地卫生院深入到安置地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疫病防治工作。

6.电力供应:由电力部门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供电设备、线路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4.2.3组织纪律1.各成员单位在洪灾发生后,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全力做好本职工作。2.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级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和任务,为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组织证。

3.有关村社及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抗洪抢险和撤离转移的命令,对救灾物资发放不到位、拒不执行命令的和不按程序发放灾款灾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5抢险救灾

5.1抢险救灾准备

5.1.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镇政府对防汛抢险工作高度重视,经常性的对全镇人民,特别是要对易发生山洪灾害地区的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使他们长期树立山洪灾害防御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

5.1.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1.增强认识、狠抓落实

全镇各级要充分认识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在物资上,要抓紧落实好各类必要的防汛物资;在方法上,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预案措施;在力量上,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指挥机构,为确保全镇的度汛安全作好全方位的准备。

2.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镇、村、社各级组织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区域内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救灾工作,既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抢险救灾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镇上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1个,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抢险等6个工作小组,抢险队伍6支,360人,负责组织开展巷道镇区域内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镇防汛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村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遇到险情指挥机构的所有成员要立即到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组织开展紧急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4.充分准备、坚守岗位

一是汛前,各级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要按计划尽快储备好抢险物资,作好车辆调配、救援救护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资金、物资、车辆、设备“五落实”,且要指派专人管理,不得私自外借,更不得贪污或挪作他用,要做到“专款、专物、专用”。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对检查的全过程做好详细的记载备查。三是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做到不脱岗、漏岗;通讯设施全天畅通,防汛值班要有领导亲自带班,明确责任,交接清楚,做好记录。四是坚持零报告制度,对掌握的情况要如实报告,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异常动向,决不可延误时机,否则,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五是防汛抢险指挥部要针对区域内洪灾的特点,经常研究部署防汛抢险工作的具体事宜。

5.1.3抢险救灾的准备

按照制定的防汛抗洪预案,每年汛期的5--9月份,镇党委、政府都将组织辖区民兵500多人进行洪前动员集训,时刻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保证了抢险救灾人员的足额储备;并根据历次洪灾抢险经验,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健全抢险救灾制度,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抢险救灾装备、应急资金和抢险预备物资的储备、车辆调配和救护等方面的落实工作,为灾情事发第一时间应急抢险提供基础保证。

5.2抢险、救灾  

5.2.1深入研究,扎实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深入研究救灾措施,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把救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救灾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同时,各抢险领导组织要迅速组织开展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5.2.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由调度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确保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等及时到位,并在本级抢险救灾组织的指挥下按照预案进行迅速有序的抢险救援。

2.灾情发生后,由转移组负责,首先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受灾群众按照拟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迅速撤离灾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予以妥善安置,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财产损失,并负责灾后重建等工作。

3.有监测组负责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渠路、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随时报告险情。

4.保障组要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摸清转移安置的灾民的粮食保障情况,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争取支援;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水、衣物;要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特别是对被转移的群众集中居住区进行卫生防疫,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病能得到及时的防治,以防发生疫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5.交通、通信、电力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水毁设施的修复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通信畅通和电力供用;农业部门要尽早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及时组织补种、抢种农作物。

6保障措施

6.1汛前检查

一是在汛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要工程、要害部位和基层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一律限期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险段监测和防守,对险区、险段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和防守,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监测预报和指挥网络,切实加强对汛情的监测预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传达。

6.2宣传教育及演练

6.2.1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有关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将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全民灾患意识、防范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想着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

6.2.2组织实战演练、确保防汛安全

每年汛前,镇防汛抢险指挥部应组织全民进行一次防汛抢险救灾实战演练,让全民熟悉和掌握抢险救灾预案的全部过程和内容、灾害发生后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等。演练结束后要专门召开一次总结大会,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预案中还存在的漏洞,要及时的予以纠正和补充,确保证预案万无一失。

6.3纪律

6.3.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全镇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从严要求,强化责任,切实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强化防汛责任,落实好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树立全局意识、整体观念,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上下协调、配合紧密、运转高效的防汛指挥体系;三是要强化防汛纪律,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程设施的调度运行纪律,严格执行防汛安全紧急关头的安全转移纪律,严格执行灾民安置纪律,全力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尽最大可能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四是在汛期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坚持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领导和指挥部所有成员,在防汛抢险过程中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和关闭手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3.2防汛抢险岗位职责

总指挥职责:负责本镇防汛抢险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全镇的防汛抢险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调度组工作。

调度组组长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车辆调度,善后补偿与处理等工作。

保障组组长职责: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转移组组长职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

监测组组长职责:负责辖区内的降雨,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河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情况的监测。

信息组组长职责: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报送在抗洪抢险中的好做法。

应急抢险队队长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调集抢险队员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职责: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6.3.3防汛抢险工作的要求

1.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村、社及相关各单位一定要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作为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同时,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2.严格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及时用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4.严格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镇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