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保障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开展,根据全县村“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对全镇范围内各村社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工程项目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等方面,全面开展村社财务清理审计工作。通过此次清理审计,客观、准确地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进一步规范村社财务管理,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清理审计范围
对全镇范围内各村社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三、清理审计内容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
重点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使用是否规范,杜绝多头开户现象;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是否严格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村务财务是否及时、准确公开;村集体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使用是否依法依规。
(二)资金管理情况
对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进行全面盘点,仔细核对账款是否相符,严查是否存在挪用、借欠、白条垫付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三)财务收支情况
重点清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真实可靠,支出票据是否规范合法。严厉查处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尤其关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虚列投资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的行为。全面清查2020年以来政府拨入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等专项资金的登记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四)村级债权、债务情况
一是大力清理整治长期拖欠、恶意拖欠村集体租金及入股分红款等情况,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二是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村干部、政府部门等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的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全面清理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的情况,特别是举债用于修建办公场所、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和文体卫生设施等方面,掌握债务真实情况。四是清查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个人债务转嫁给村集体等行为,杜绝违规操作。五是清理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往来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规范村级支出。六是清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未依法依规核销,长期挂账等问题,优化财务结构。
(五)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以书面和口头形式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承包合同除外)。二是重点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全资企业、投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同及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合同签订情况,确保合同规范有效。三是对合同签订主体不规范、超长期、合同内容不规范、未经民主程序等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保障村集体利益。四是清理收回已到期合同投资,盘活集体资产。五是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未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租赁、拍卖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六)全面清理村级工程项目
一是全面清查2020年9月至今的村集体承接和发包工程项目数量、完成情况,建立详细台账。二是清理集体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确保项目程序合法。三是清理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四是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七)清理票据
对村社领用的收、付款票据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销,确保相关资金及时结算入账,严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的现象,实现票据的规范管理使用。
四、清理审计方法
以镇为组织单位,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即资产清理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充分尊重民意;资产清理与帐内、帐外清查相结合,确保全面准确;资产清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资产清理与完善落实制度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方法如下:
(1)进村时组织召开由村党支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社议事小组成员等参加的意见征求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清理小组依据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要求,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重点。
(3)根据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清理工作,对各类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细致清查。
(4)根据清理情况撰写详实的清理报告,客观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处理意见。
(5)清理审结后,召开成员代表会议通报清理结果,并对清理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系统、全面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清理出的问题下发处理决定,跟踪处理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对负有经济责任的村干部,依法依规追回流失的集体资产,挽回村集体损失。
(7)针对清理出的问题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五、清理审计步骤
村干部换届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202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镇级清理审计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业工作人员,组建高素质工作队伍;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对清理审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按照清理审计范围、重点内容和清理方法,扎实、深入地开展清理审计工作,对清理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落实。认真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规范相关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着力解决好村社历年遗留的经济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三)总结验收(202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对清理审计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将清理资料收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对查出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落实,汇总统计清理审计情况,撰写高质量的清理审计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具体事宜。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具体负责抓好村社资产清理审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清理程序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人员分工,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清理内容、方法及要求开展清理审计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注重工作实效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分阶段开展各村资产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帮助解决农村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
(四)强化责任追究
镇纪委要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因工作敷衍了事、清理不深入、处理问题不彻底,在村级换届中发生群众上访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该退赔的退赔,该处罚的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